「500轉入罪第一案」事主16歲,而中國有無數像他那樣的少年活躍在社交網站和微博世界
【看中國2013年09月24日訊】中國官媒《環球時報》週二(24日)就甘肅初中男生楊輝以言獲罪最後獲釋事件發表社評,稱楊某獲釋是中國高檢、高院對新發布的網路管制法規所做司法解釋的「實踐磨合」,並呼籲網路輿論意見領袖們「及時收手,讓事情回歸就事論事的簡單」。
有觀察人士指出,這一社評以勸告16歲少年「遠離網際網路鬥爭」開始,但主旨是強調「兩高《解釋》巋然存在」,駁斥網上活躍人士將楊某獲釋解讀為抵制「兩高」《解釋》的勝利。
而社評針對的網路活躍人士則表示,「500轉入刑第一案」以楊輝刑拘改行拘並獲釋了結,證明兩高對網路管製法規的《解釋》無法操作、違背憲法。
有民間反對派意見領袖之稱的維權律師浦志強認為,楊某獲釋正表明兩高《解釋》的失敗。
500轉入罪
9月10日開始生效的中國最新網路管製法規稱,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可構成誹謗罪。
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以及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甘肅張家川初中三年級男生楊輝就該縣一名男子橫屍街頭髮微博,稱這或屬非正常死亡,而警方處理手法不當;縣公安局即循此法,以涉嫌尋釁滋事刑罪刑事拘留楊輝,稱其在網路散佈謠言情節嚴重,發帖點擊次數超過500。
消息傳出後,對近期網路言論「嚴打」和網路管製法規解釋的不滿,以及對執法者違法的憤怒,匯成抗議浪潮,直指張家川公安局和謠言誹謗入刑罪的《解釋》。
質疑
《環球時報》社評開篇表示歡迎當地警方撤銷對楊某的刑事案件改為行政拘留,稱這種在「輿論監督下及時修正執法行為的態度應當受到鼓勵」,並提及該報兩天前曾發表社評質疑警方刑拘楊某。
筆鋒隨後點向這宗被稱為「500轉入刑第一案」的相關各方,從當地警方刑拘「過頭」、楊某「畢竟有錯」但其性質應另當別論、楊父讓獲釋的兒子「抬起頭來」可以理解,最後落到「網上一些人繼續炒作這件事」就是在「繼續對他的心理傷害」。
社評指出,在圍繞張家川楊某事件形成的輿論鬥爭是非地,抗議警方的目的是「藉此案打擊兩高不久前發布的《解釋》。
確實,觀察人士指出,張家川少年案發酵成幾乎具有言論自由保衛戰意義的「大圍觀」;參與輿論監督和批評「執法違法」大合唱的不但有各級官媒,立場各異的網路意見領袖,一度集體沉默的大V,也有普通百姓。
爭戰雙方都不否認,有關傳謠和誹謗入罪的司法解釋是焦點。
無可置疑?
維權律師浦志強表示,《環球時報》社評「實踐磨合」說法是把《解釋》放在無懈可擊、不得討論、絕對正確的位置,這個立論是無法接受的。
楊家委託的辯護律師之一王誓華就聲言,此案說明兩高解釋根本不具可操作性。
朱智勇微博發言指出「必須深刻反省500轉入刑違反憲法言論自由的根本錯誤,惡法是警察權被濫用的重要誘因」,@榮劍2011直言「兩高關於網路涉罪司法解釋在助紂為虐!」
他認為,楊輝獲釋是輿論監督的成功;經過此案,兩高司法《解釋》很可能繼續存在下去,但現實中被運用的情況或許將大為減少。
《金融時報》專欄作者徐達內則稱楊輝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少年悲壯不但令大V們「暫時喚回批評勇氣」,也使這「第一案」產生了巨大轟動效應,「積鬱的怨氣」找到了「合適的宣泄出口」。
據中國媒體披露,楊輝並非傳統意義上的模範少年,說髒話、自以為是、輕狂、學習一般。
而這樣的「憤青」遍佈幾千個像張家川那樣的中國小縣城,「他們因為網際網路而成為最大的時代變數」。
在《環球時報》指出「讓16歲少年陷入網謠激烈鬥爭的風暴眼是不應該的」的同時,浦志強的「不要捧殺」孩子勸告得到了眾多報紙評論的呼應。
不過,這一勸告在網路世界則受到激進者的批評。@葉恭默指出,「操心別人因血性而驕傲的青春,口惠而實不至,十足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