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9月22日訊】22日中午11點,中共《新華社》發快訊說:法庭對被告人薄熙來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刑罰,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濟南中院在10點26分發布的「宣讀判決要點4」中提到,薄熙來在《關於我和徐明經濟問題的說明》中寫到,薄熙來承認想到法國別墅「散心」。
「宣讀判決要點4」還說,薄熙來交代其與薄谷開來、徐明共同談論法國別墅一節,繫在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相關證據的情況下交代的,並非受到不正當壓力違心所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