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9月06日訊】美國一家律師行日前入稟紐約南區的聯辦法院,控告中石油及母公司中石油集團及若干高層未能及時披露多名領導因貪污而被當局調查的訊息,涉嫌誤導投資人,因此要求賠償。
這家名為Pomerantz Grossman Hufford Dahlstrom & Gross的律師事務所提出的集體訴訟,代表了所有在去年4月26日至今年8月27日透過美國預托證券形式購買中石油股票的投資人。官司要求中石油作出迄今數目未明的賠償。
多名中石油集團及中石油公司的高層最近遭到國家當局的調查,包括前中石油集團董事長蔣潔敏。據稱,當局反貪矛頭指向中石油,是與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有關。
中石油分別在上海及香港上市,但在紐約卻以預托證券形式ADR買賣。控訴人認為他們擁有足夠的理據,因為中石油延遲通報高層被查的消息而蒙受損失。
集體訴訟在美國雖然並不罕見,但意義重大,因為訴訟的賠償是基於投訴人的數目,集體訴訟對一家被控的公司,是一筆昂貴的費用,就算中石油最終得勝,其所付出的律師費用亦將不菲。
有律師指出,中石油不能對官司置諸不理,否則控訴人在被告缺席下將自動贏得官司。就算投資人身在美國,而中石油高層涉及貪腐的案件發生在中國,只要投訴人有理據證明自已因此而受到損失,都可以尋求賠償。
這宗訴訟指控中石油未能及時通報有數個高層因未符合公司管治條例以及道德規範而被調查,律師事務所的聲明又指中石油在訴訟生效期限內所發布的財務報表「本質上有錯,而且具誤導性」。
根據公司上市條例,公司如果將賄款撥作合法的商業支出,將構成虛報財務報表的罪名,可能受到罰款的處分,但最重要的是,事件對公司聲譽的影響,銀行和資金市場對曾經虛報財務報表的公司,在融資方面將特別步步為營,中石油的融資成本亦因此而可能大幅提高。
中石油的發言人拒絕對美國的集體訴訟作出評論,但強調某些個人的嚴重違法行為,與公司的管治和策略無關,清除貪腐只會有利公司的發展。
原標題:美投資者提集體訴訟要求中石油就延報高層被查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