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問責」能令出中南海嗎?

作者:楊濤 發表:2013-05-29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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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關規定公布新的征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必須公布實施。通知中規定,因工作不力引發征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法制晚報》

地方政府在征地拆遷中野蠻、血腥暴力事件,歷來不絕於耳,不過,近半年來,卻有變本加厲之勢。3月3日,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公民王翠雲在阻止拆遷方施工的過程中,被鏟土機掃進土溝活埋,不治身亡;3月27日,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黃川鎮,公民陶氏父子為阻攔鎮政府強拆自家的養豬場澆汽油自焚,兒子陶會西死亡,父親陶興堯被燒傷;作為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河北邯鄲廣平縣,更是用10天完成33萬多平方的拆遷任務,使1000多戶群眾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徵用,而這些拆遷都是在沒簽訂補償協議、沒對群眾進行妥善安置情況下進行的。

所有的這最後的「瘋狂」都是在如下背景中進行,去年下半年以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遭到社會上的越來越多的抨擊,而國務院也加快了對該《條例》進行修改的步伐,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條例》將加大地方政府征地拆遷的難度。地方政府一面加緊進行立法層面的遊說和博弈,致使新的《條例》遲遲難產,另一方面,則是加緊進行征地拆遷,進行最後的「晚餐」。而國務院的《緊急通知》正是針對這一瘋狂的最後的「晚餐」而來,地方政府瘋狂地征地拆遷,以致惹出種種血腥事件,讓民眾流離失所,扎堆上訪,地方政府的財政是增長了,卻留下各種社會矛盾累積,加劇中央政府的治理難度和政治風險,中央政府當然要拿某些肇事的官員是問。

不過,雖然中央政府對引發征地拆遷惡性事件的官員進行問責的決心是大,但我對政令能否出中南海卻持有一份擔心。包括成都唐福珍自焚事件在內的多起引發惡性事件的強拆事件,相關官員根本沒有被問責,或者象徵性地問責。這並不是先前我們沒有對官員進行問責的相關法律、法規,其根本原因在於在「賣地財政」之下,追求GDP增長,追求政績的地方長官把征地拆遷看來遠遠高於其他對官員進行考核的重要任務,對於官員來說,沒有完成征地拆遷的風險大大於高於在征地拆遷中製造出血案的風險。所以,成都市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局長鐘昌林在唐福珍自焚後振振有詞地說「「我覺得唐福珍自焚是一個法盲的悲劇」,並表示,對唐福珍「不存在歉意」。 在這種背景下,即便是國務院的《緊急通知》下達 ,地方政府也是有辦法將其威力化為無形,或是在強力之下讓民眾無從進行悲情展示,或是辦學習班、關進精神病院、截訪、以敲詐政府罪名義判刑等多種形式不讓民眾發聲,或是敷衍上面,丟卒保帥、異地為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對於中央政府來說,雖然一紙《緊急通知》能傳達到最基層的鄉級政府,但中央的監督嗅角卻是無法深入到每個縣中去,而地方政府不配合的情形下,這種監督盲區更大。何況,正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修改存在中央與地方的劇烈博弈一樣,問責征地拆遷的官員同樣存在博弈,一方面,中央要求地方的GDP要增長,一方面又要問責地方官員,地方官員同樣也會在這討價還價中,削弱中央政府治理的力度和鋒芒。

我不否定國務院《緊急通知》會對那些野蠻拆遷的地方政府官員起到一定威懾作用,但顯然僅僅一紙《通知》難以消解最後的「瘋狂」和愈演愈烈的「圈地運動」。一方面,我們呼籲要盡快出臺對民眾有利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條例》代替《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讓民眾更有靠山;另一方面,我們還要呼籲增進民眾對抗地方政府的博弈權利,要讓媒體能更加自由公正地報導侵犯民眾權利的事件,讓司法更加獨立,切實能起到維護公平、正義的職責。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經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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