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繳暖氣管道過戶費,家人買電時遭物業拒絕,一名正在執勤的派出所副所長開警車穿警服帶手下大鬧物業辦,拿走物業售電用的讀卡器。事件被曝光後,當事副所長才被迫向物業賠禮道歉。
開警車穿警服 4人來到物業辦
5月2日下午2時30分,鳳城三路富麗園小區物業辦樓下突然來了一輛制式警車,四名民警逕直進入物業辦公室,一名警察拿出電卡和200元錢,說要買電。工作人員小周說明不能賣電的理由後,男子大怒,與隨行民警一起把物業用於賣電的讀卡器拆掉拿走。
「領頭的叫周清理,是徐家灣派出所副所長,也是我們小區業主。」昨日,該小區物業人員小周說,「當天上午十點多,這戶業主的女兒來買電,不過按照我們的規定,她家沒有繳納暖氣費,所以我們不能賣電給她。」另一物業人員說:「當時我們跟他女兒解釋清楚了,他愛人還給我們打了兩回電話,我們都一一解釋,下午兩點多,他就叫了幾個人過來鬧事。」物業人員說,來了兩個民警、兩個協警,稱,「你賣不賣給我電,不賣就把讀卡器拽走了。」
「我們有人阻攔說,拿走讀卡器別的業主也買不成電。但他們很厲害,直接把讀卡器搶走了。」當時也在場的物業辦主任石軍說,當天物業多次聯繫周家人希望能把讀卡器送回來,但對方回答等他下班,「直到下午5點多,他才送過來。」
石軍說,事發後他們報了警,鳳城路派出所處理了此事。5月7日,周家繳納了管道過戶費,小區物業開始給其售電,糾紛得到解決。
因曝光被迫向物業道歉
公安未央分局認為,此事雖因家事而發,但周清理身為警務人員,處理問題草率不冷靜,違反警紀,更要不得的是竟讓整件事情曝光,造成不良影響,分局要求周清理向物業賠禮道歉,責令其做出深刻檢查,並將進一步調查。
徐家灣派出所所長郭廣強表示,周清理平時在單位兢兢業業,處理事情非常小心、謹慎,「當時也可能在氣頭上,可能做出了不理智的行為。」
「我承認當時比較衝動」
由於周清理一直在做事後補洞的疏通工作,記者未能與其見面。昨日下午通過電話,周清理講述了當天事件發生的始末。
「當時是比較生氣!但之前我從沒有跟物業鬧過不愉快。」周清理說,因暖氣過戶費問題,家人多次買電遭拒。事發當天他和妻子在上班,女兒先後兩次去買電,均被物業拒絕,女兒遂打電話向他求助。
「我讓女兒跟物業說先解決電的問題,暖氣費等我們回家再解決,物業還是不同意,我承認當時比較衝動。」此時,周清理等不及下班,就駕著警車、穿著警服、帶著手下趕過去解決問題,「我還是跟他們說想先買電,物業還是不同意。我就想你們不給我服務,就給誰也別服務了,就把東西(讀卡器)拿走,直接又去執勤了。」周清理說,本以為事情過去了,沒想到事隔多日仍被媒體曝光。
「當時頭腦發熱,沒顧上想那麼多,給單位造成不好的影響。要是放到現在,怎麼也不會做出那樣的事。」周清理後悔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