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一路上漲,對少數人來說好像是好事,對多數人和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來說,卻是一個不知道何時爆炸的定時原子彈。一旦炸開,誰也逃不掉,包括現在擁有多套房子的人們。
可是,為什麼許多看上去可以制止地產泡沫繼續膨脹的政策,包括經濟適用房,房產稅和房地產信息公開,土地使用權多樣化,等等,都無法有效推行呢?這主要是這些措施都會影響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或者政府財政的收益,以及有些人員不可告人的秘密。
過去10年,北京房價上漲5倍多,上海和廣州房價上漲3到4倍。大城市房價上漲有許多原因,在一個地區發展和資源分配高度不均的國家,進入北京等一線城市,成為‘貴族’才有比較大的希望。
例如高考。有北京戶口的中學生升入北大和清華的概率要比全國的平均水平高16倍,而進入北大和清華的大學生,今後進入黨政商高層的概率要比其它211大學的概率高出50倍。
另外,大城市的醫療條件,交通條件,已經對外交流的條件都要比其它城市優越的多。所以,不是北京等一線城市的人真的有那麼多的住房需求,而是各地的有錢人都想在這些城市有一席之地。
其實,北京的真實生活質量並不好。嚴重的環境污染,交通條件和生活的方便程度要比許多中小城市差的多,而人們擠破腦袋想進北京,就是其無與倫比的政治和人脈資源的地緣優勢。當錢賺夠了以後,小孩就可以比較輕鬆的送到國外,從而擺脫北京的環境污染和交通的擁堵。
所以,對於一線城市的房價是否太高,光用當地的收入房價比是不大妥當的。如果說在世界主要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是6-8倍比較合適的話,北京等一線城市的比例可以高至12-16倍,恐怕也不為過。
在中國特定的大環境下,在地區差別無法縮小的情況下,12-16倍的房價收入比應該是屬於「正常」,能夠撐得住的價格範圍。
不過,假如北京的人均工資收入是8萬元的話,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按平均每平米3萬元計算,一個普通人也得工作近40年才能買的到,而且,還要不吃不喝,不娶老婆,不生孩子。40倍的房價收入比顯然是北京地產泡沫的危險表現,其它一線城市的情況也大體如此。
這是一種嚴酷的現實。還好,不是所有的北京人都是這個收入,更不是所有的北京人買的房子都必須交3萬元一平米。
例如,有過房改房的老一代北京人,20年前,恐怕有10萬,或者20萬就能買到一套100平米以上的房子了。地位比較低的老工人,可能用5到6萬元,就能買到60平米的老房子。
還有就是政府的工作人員,大學教師,等等,比較有身份的幹部,知識份子,或者是國企的白領,他們都有可能用遠遠低於3萬一平米的價格獲得房子。
同樣是北京市民,因為地位不同,歷史條件不同,有的人能夠用遠遠低於市場的價格獲取房子,而沒有地位,或者是外來的工人,包括外來的農民工,他們沒有任何選擇,要不永遠給房東當房奴,要不傾三代的積蓄,在北京買一個首付,然後,接著給銀行當房奴。
這種不同人,不同價格的市場,是房價奇高的主要推手之一。如果你們聽不懂,我用一個極為簡單化的例子說明如下。
例如,市場只有3套房子,每套100平米。市場有三種買房者,A(利益階層,收入最高),B(非利益階層,收入中等),和C(非利益階層,收入最低)。這三套房子的最終歸宿,以及這三套房子的最終成交價格,最少可能出現如下兩種情況。
情況1:完全市場競爭,不存在既得利益產生的不平等。
在這種情況下,每套房子的售價都是一樣的,假如每平米1萬元,每套售價只能定為100萬元。在100萬的售價中,土地成本50萬,建築成本30萬,利潤20萬。假如A,B,C都買得起房子,最終交易情況是A,B,C每人各得一套,各交100萬元,這是最理想的結果。
當然,還有別的結果,例如A買兩套,B買一套。C沒有買,只好租A的房子,等等。但是,不管如何,誰買房子,誰都必須付100萬元的成交價。
情況2:既得利益的土地壟斷作用
首先,A是既得利益集團成員,他有辦法拿到便宜的土地,請開發商幫他蓋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最終成本價格成交,100平米只需要花60萬元就夠了。
因為第一套的地價低了40萬元,而政府的賣地總收入卻不能少,其它兩套房子的地價每間必須提高20萬元。這樣一來,後兩套房子的售價就必須定為每套120萬元,這樣三套加起來的總價值才保持300萬元不變。
因為A買了一套60萬元的房子,B不得不用120萬買市場上的第二套房子,比原來多花了20萬元。對於C來說,因為房價漲到了120萬,他買不起了。
然而,因為A買了一套便宜的房子,他還有可能有能力買第三套房子,所以,他就把第三套房子給買了。這樣一來,他買的兩套,總成交成本只有180萬,平均每套只有90萬。
相對於B,A的幸福感在於他獲取同樣一套房子,比B少花了30萬元。相對於C,A擁有了兩套房子,而C卻被他的‘有利地位’給逼出了市場,這是何等的優越感?
聽完了這個簡單化了的故事,我已經把擁有多套房子,而且是通過低價獲取多套房子的既得利益者們,都給得罪了。
像A這類人越多,用非常手段佔有越多的房子,市場上可以流通的房子就越少,而且,流通的房子價格就越高。而越是買不到房子的人,也就越來越感到房地產離自己越遠,推升一種抱怨政府,不滿社會的情緒。
其實,中國的房地產腐敗和扭曲情況,比上面的簡單例子嚴重得多。
為什麼有「房叔」,「房姐」,「房兒媳婦」,「房城管」,等等?為什麼這些人能夠擁有多個身份證?為什麼大家只是為了多買一套房子,或者為了避稅,而鬧假離婚呢?根本的問題,就是大家都不想,或者不敢觸動的既得利益。
作為政府,就必須瞭解市場不規範的地方,必須瞭解如何應對不合理的,以及投機性的行為。就算讓既得利益者用便宜的方式獲得房子,只要他們不再利用他們的高收入,繼續買房子囤積,市場的有效供應也是會提高的,從而達到壓低價格的目的。
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對第三套和三套房子以上的房子徵稅。大家不要一聽到徵稅就罵人,要特別強調的是第三和第三套以上的房子才能開始徵稅,否者就是政府的不是。
但是,為什麼不從第二套房子開始徵稅呢?首先,第一套可能是老的和面積小的房子,政府應該允許老百姓買第二套改善房,或者買第二套房子做為投資。第三套以上的房子,有可能就是投機,也有可能就是上面所講的用低價手段獲取的房子。
許多人用低價獲取的房子是政府允許的房改房,集資房,不算什麼腐敗,是中國目前不平等的現實所然。
可是,如果一個家庭有兩套或更多這樣的房子,腐敗的概率就大大提高了,因為拿得出去的政策,都是不允許一個家庭擁有兩套集資房或房改房的。
有網際網路技術,每個家庭的房子數,以及每套房子的出路和來源是完全可以搞清楚的。然而,為何公開財產,公開每個家庭的房子到目前為止還不能實現,而且可能永遠不可能實現呢?
這主要是一旦公開,許多腐敗的既得利益者就再也無處可藏了。
可是,不公開財產,不壓低房價的代價又是什麼呢?
首先,許多弱勢群體,不僅買不起房子,就算買的起,也得付比自由競爭市場條件下高的多的房價。
其次,這種不能滿足剛性需求的市場,光滿足投機和既得利益集團的市場,逼迫房價虛高,當市場泡沫無法被繼續吹下去的時候,一旦爆破,整個國民經濟都要面對非常殘酷的災難。
現在各大城市似乎是鬧了一場房價長期高漲的鬧劇,可是這次鬧劇過後,所有國人將要為此而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