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大陸及香港等海外民間組織5日聯名發表致給正在北京開會的全國人大代表的公開信,要求支持天安門母親訴求,以及盡快落實人權公約。由獨立中文筆會、天安門母親運動、民主黨國事小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聯名發表的公開信,要求「全國人大按法定程序把‘六四’問題作為專項議案遞交大會討論,盡快平反‘六四’事件,為1989年的愛國民主運動正名,並追究屠殺責任」。
此外,公開信亦要求「全體人大代表向中央政府提出:盡快確認於1998年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落實改善中國人權狀況,落實司法獨立及民主自由,確保中國內地的公民權利符合國際標準。我們也要求立即釋放所有良心犯,包括因組黨、結社而被捕的政治異見者、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因宗教信仰被捕或被強迫失蹤的教會人士等」。
公開信表示,今天是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首日會議。24年前天安門廣場學生提出的「要自由、要民主」至今仍未落實;「反官倒,反腐敗」問題不但並未解決,反而變本加厲,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
解決貪腐問題,公開信表示,中央政府必須義無反顧推行政治改革。如「天安門母親」群體所言,要改革首先就要處理「六四」問題。我們是一群關注中國人權狀況的團體,支持「天安門母親」群體的訴求,要求全國人大按法定程序把「六四」問題作為專項議案遞交大會討論,盡快平反「六四」事件,為1989年的愛國民主運動正名,並追究屠殺責任。
公開信指出,中央政府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近15年,至今不但仍未批準確認,更肆無忌憚踐踏人權,打壓及迫害異見者、維權人士、宗教人士,甚至株連其家屬,嚴重違反《公約》的精神。例如:劉曉波因起草及聯署《零八憲章》被重判11年,妻子劉霞因丈夫於2008年獲諾貝爾和平獎而被軟禁至今;「六四鐵漢」李旺陽去年6月「被自殺」,妹妹李旺玲等親友因要求徹查真相而被軟禁或拘留,甚至被政治檢控;山東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獲釋後一直被非法禁錮在家,往探望親友被毆打,侄子陳克貴因自衛傷人被判刑3年3個月;維權律師高智晟「被失蹤」多年,緩刑期將滿又再以「莫須有」罪名陷獄,家人被迫流亡海外。另外,不少教會人士,包括上海馬達欽主教、河北蘇志民主教、師恩祥主教等,仍被軟禁或被強迫失蹤。上述案例只是冰山一角,中國是以政治觀點及言論思想治罪人數最多的國家。中國人口佔全球人口五分之一,中國人權能否得到保障,與全球人權狀況能否得以改善息息相關。
由「六四」死難者家屬及「六四」傷殘者組成旳「天安門母親」群體,早在1995年5月,第一次以聯署方式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重新調查「六四」事件,公布調查結果,以及向死者親屬交代。二十多年來,親屬每年都向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提出「六四」問題,重申訴求,捍衛死去親人及親屬自身的權利和尊嚴。
目前,「天安門母親」群體已有32位成員含恨而終。仍然在生的123位「天安門母親」亦多是年邁老人,部分更體弱多病。他們最大的心願,就是在有生之年,中央政府能公正處理「六四」問題。
今日發表的公開信要求中央政府釋出善意,根據中國《憲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一)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六四」事件調查委員會,對「六四」事件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並向全國人民公布調查結果,包括公布此次事件中的死者名單及人數。
(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責成政府有關部門按法定程序向每一位死者的親屬獨立交代個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並通過「六四事件受難者賠償法案」,依法給予「六四」受難者親屬相應的賠償。
(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責成檢察機關對「六四」慘案立案偵查,按法定程序追究涉案人士的法律責任。
(四)撤銷通緝令,取消黑名單,更正判決,釋放因表達不同意見而被捕的人士,容許因被迫害的流亡人士和香港民主派異見人士返回中國內地;
(五)停止迫害維權人士及宗教人士,釋放所有被捕、被強迫失蹤的維權人士及宗教人士;
(六)開放黨禁,結束一黨專政,建構真正和諧、富強、民主的社會。
来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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