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3-02-07 21:40:20作者:
空軍退伍軍官陳文仁透過同袍袁曉風蒐集軍事機密賣給中共,袁曉風三年獲利逾780餘萬元,因泄密期間袁尚未退伍,具軍人身份,昨天被臺灣高等法院依陸海空軍刑法之泄密交付軍事機密給敵人罪,判處袁12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無期徒刑,並追繳袁收受賄款,陳文仁判刑20年。 本案可上訴。
由於本案事涉軍事機密,高院僅公告判決主文,其他案情「無可奉告」。
據瞭解,陳文仁1992年以中尉軍階退伍,於2004年起向軍中同袍袁曉風蒐集空軍軍事機密,再轉賣中共軍情部門。 陳按月給袁工作獎金,袁三年至少拿了「工作獎金」780萬元。
袁曉風2007年以中校軍階退伍,退伍後仍持續向軍中同袍打聽軍事機密。 2011年8月,袁與軍中同袍聚餐後,向一名軍官要求提供機密的作戰管制計畫,對方向保防單位檢舉。
軍方採取反情報手段,餵假情報給袁轉交給陳,監控陳將情報轉交中共窗口,確定兩人犯行後,去年3月收網逮捕兩人。 因兩人皆已退伍,移送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偵辦,兩人遭羈押。
臺灣高等法院昨天審結,認定兩人從官校開始一路受國家栽培,每月薪俸、每年年終獎金不曾中斷,不思報效國家保護人民,甘為敵人臥底,出賣國家機密,背叛國民,因此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