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3-01-28 11:38:44作者:
海南省瓊中縣財長因利用公款宴請朋友,叁餐吃掉人民幣1.5萬元。中共海南省紀委做出停職處分,並追繳費用。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大陸各地近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八項規定」,海南省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暗訪酒樓飯店,嚴查公款吃喝豪奢行為,結果發現有官員違反規定,其中一張發票金額高達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7萬元)。
報導指,瓊中是海南省的貧困縣,縣財政局長王群1月5日、9日、20日在同一家酒樓分別宴請外地客人、同學朋友和相關業務部門,3次消費金額分別是4860元,5576元和4564元,最後以瓊中縣財政局名義開具了一張發票。
報導說,1月20日吃飯的有8個人,最貴的菜一道是680元,還有海參、老虎斑魚等,平均一個人就吃了570元。
中共海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羅志軍指出,此作法嚴重違反黨員領導幹部不能用公款為自己消費的有關規定,也嚴重違反中央和省委有關規定。
報導說,王群已被停職,接受縣紀委調查,並被追繳1.5萬元宴請費用。
中共海南省紀委表示,將會同財政部,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防止公款大吃大喝和其他奢侈浪費行為,以落實中央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