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日報》報導,在近日召開的環首都扶貧攻堅示範區建設「七個一」幫扶對接會上,吳顯國以「省委省政府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身份出席會議。而在2008年9月,因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被認定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經中共河北省委決定:免去吳顯國的中共石家莊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一大早看到這樣的消息,真夠得讓人凌亂了。你這昔日被免職的問題官員,風頭一過,又出來了。這不是在三聚氰胺受害家庭的傷口上撒鹽嗎?在情感上,咱們老百姓真過不了這一關。特別是那些受到三聚氰胺傷害的家庭,我真不敢想像他們如果看到這個新聞會是什麼樣的感想。
更無恥的還在於面對輿論的時候,領導居然說,這個昔日免職的官員的復出是正常的——「三鹿事件過去好幾年了,一些同志受到處分,現在安排工作是正常的。」有關領導甚至認為這是一種改革。「改革最終是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使大家有施展才能的舞臺。」
這像什麼話?這真的很像一部香港片,劇中的古惑仔因為背著人命,而背井離鄉,也稱「避風頭」,在外頭躲上過幾年,現在風頭過去了,碼頭地盤也變了,所以又回來了,然後又是好漢一條了。這個因三鹿事件被免職的官員的復出似乎壓根不需要任何鋪墊,直接尼瑪一句「正常」就華麗麗的又出來主持大局了。
出現嚴重的問題後,或找人揹黑鍋,或離開公眾視線避避風頭。然後,對外是免職,對內是停薪留職。等群眾傷口結痂了,就復出了。尼瑪的一句「正常」就可以了嗎?有沒有考慮老百姓的感受了嗎?又沒有想到受傷害的孩子們現在還在痛苦的陰影中生活?你這官員復出是正常的,然後公眾輿論是不正常的,你這要將輿論置於何地?
這還好意思說什麼幹部不能一棍子打死?你這憲法規定的還是你書記規定的?三鹿事件如此惡劣,還要再來幾次,再多幾棍子才適合把他們給打死?犯了這麼大的錯誤,簡直害了一代人的罪犯,還能重新出來復職工作,這也太把老百姓的生命和抗議不當一回事了,應該判死刑的人,居然復出工作,是誰有這麼大的權利???
按照這個邏輯,可以預見到更多「正常」的復出:動車事故責任官員過幾年也可以復出了,貪污腐敗過幾年又官復原職了,在這被官方認為「正常」的背後,充滿著各種憂慮。你這被免職官員久梳官位,復出之後可以再居高位?難道咱們河北就這麼缺官員?
更可怕的在於,那些利慾昏心的不法商販,看著這些昔日被免職的官員都「正常」復出了,這不是讓他們無限的「鼓舞」了嗎?你這讓人情何以堪?你說如此一來,這食品還有什麼安全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