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批新富起來的中國人急於將資金轉移出境的同時﹐美國和加拿大的邊境官員在北美各機場收繳了大量塞進錢包、皮包和手提箱的現金。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BorderServicesAgency)提供給《華爾街日報》的文件顯示﹐從2011年4月到2012年6月初﹐在加拿大最繁忙的多倫多和溫哥華機場﹐有關官員從中國公民那裡收繳了約1,290萬加元(約合1,300萬美元)的未申報現金。
上述資料顯示﹐上述現金額度約佔同期這兩個機場繳獲的所有現金的59%﹐其中大多數現金返還給原主。在美國﹐中國公民排在美洲公民之後﹐是機場繳獲的未申報現金的第二大來源。
去年6月﹐一名中國男子隨身攜帶價值約17.75萬美元的現金降落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這些現金大都是美元和加元的百元大鈔。這名男子將現金塞在他的錢包、口袋及藏在手提箱的夾層裡。發現這些現金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ClarenceLo說﹐這名男子告訴他﹐把這些現金帶進加拿大是為了買房或買車。這名男子離開機場時帶走了現金﹐但他因藏匿及未申報現金而繳付了一筆罰款。
ClarenceLo說﹐這名男子不太高興。雖然繳付了2,500加元(約合2,500美元)的罰金﹐但相比成功逃避中國政府施加的嚴格外匯管制﹐這名男子付出的代價不算高。中國政府將公民每年因私攜帶出境的現金上限定為每人5萬美元。雖然想要執行這條規定並不容易﹐但在普遍反腐以及對資本外逃風險日漸擔憂的情況下﹐中國政府正在仔細審查私人攜帶出境的現金。
在機場繳獲的這些現金僅僅只是湧出中國國門的民間資金的一小部分﹐但卻凸顯了中國公民正在使用一種最古老也最簡單的方式來規避上述管制措施:用手提箱將現金攜帶出境。
加拿大政府尚未提供歷史數據﹐但主要負責跨境金融交易的多位現任和前任加拿大官員說﹐中國人帶入加拿大的現金越來越多。
美國海關邊境保護局(U.S.CustomsandBorderProtection)的數據顯示﹐從2009年到2011年﹐美國機場海關人員從中國公民收繳了逾500萬美元的未申報現金。這在美國海關繳獲的全部未申報現金中佔比8.4%﹐是緊隨其後的那個國家的兩倍多。
攜帶大量現金入境未必一定是非法的。當旅行者在加拿大或美國入境時﹐他們所攜現金超過10,000美元的部分必須向海關申報。大多數未申報的現金會被海關臨時扣押﹐並將支付罰款。如果海關人員認為這些現金來自非法的活動﹐那麼攜帶這些現金入境的人要想讓海關把錢退還給他﹐就有義務證明這些錢是合法的。
在中國﹐違反北京方面有關攜帶現金出境相關規定的人也要被處以罰款。記者所能獲得的最新數據顯示﹐從2007年至2011年﹐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徵收的此類罰款總計人民幣12.7億元(合2.02億美元)。
然而﹐一些加拿大的執法官員一直不願向中國同行通報他們所掌握的中國人涉嫌非法攜帶現金入境加拿大的信息。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BorderServicesAgency)的一名發言人拒絕說明該機構是否將它查扣中國入境者所攜帶現金的情況向中國有關部門做了通報。
加拿大聯邦警察部門加拿大皇家騎警(RoyalCanadianMountedPolice)反洗錢機構的前負責人克萊門特(GarryClement)說﹐加拿大執法部門面臨的一個兩難問題是﹐與中國方面分享情報有可能會給涉案中國人的家庭成員製造困難。他說﹐由於加拿大方面不願意與中國方面分享情報﹐這加大了判斷被中國人攜帶進入加拿大的現金是否合法的難度。
今年六月﹐中國一名反腐敗官員對國有媒體新華社說﹐中國將要求其他國家凍結中國腐敗官員轉移至境外的非法資產。
一名加拿大官員說﹐沒有記錄顯示加拿大外交與國際貿易部(DepartmentofForeignAffairsandInternationalTrade)接到過中國方面的這一要求。
中國駐渥太華和華盛頓的大使館拒絕回應記者要求其就中國人攜帶現金入境加拿大問題發表評論的要求。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也未立即對這一置評要求做出回應。美國海關未就查扣中國入境者所攜帶現金的事直接發表評論。
金融犯罪專家們說﹐除了把錢裝進手提箱攜帶出境外﹐還有許多合法和非法的辦法將現金帶出中國。一個常用的方法是欺騙性地篡改發票或其它記錄﹐以便借合法的商業交易將個人資金以暗度陳倉的方式弄出國。
目前已經形成了一個由專門負責轉移資金的中間人組成的非正式網路﹐他們可以將資金轉移出中國。
溫哥華的房地產經紀人薩維諾(TonySavino)說﹐他有一位中國客戶藉助一家跨國性電匯公司﹐將來自家庭成員的每筆匯10,000美元匯款聚合起來以購買公寓房。
想轉移資金出境的家庭還可用化整為零的方式﹐讓家庭成員分別攜帶現金乘飛機出境。加拿大皇家騎警反洗錢部門的代理負責人科米爾(JeanCormier)舉例說﹐一個有六名成員的中國家庭每年最多可合法攜帶30萬美元現金出境。
有些人為了能更方便地攜帶現金出境甚至會更換護照。中國內地投資者BruceLee說﹐他兩年前成為香港市民﹐而促使他這麼做的原因之一就是香港的貨幣制度比較寬鬆。
今年六月﹐BruceLee花40萬美元買下了加拿大新斯科舍省(NovaScotia)海岸附近的一個島。為拿到買島的資金﹐他把錢從自己名下的一個廣州傢俱公司電匯到香港一家公司﹐然後再從香港匯錢到加拿大。根據香港的法律﹐這樣做是合法的。
也有很多人乾脆就攜帶現金入境。過去三年﹐出入洛杉磯國際機場的中國公民被查扣的現金達100萬美元(是2009年的近三倍)﹐佔該市所有機場現金查扣總量的17%。芝加哥和底特律機場查扣的中國公民所攜帶現金﹐其數量僅次於這兩座機場從美國人手裡查扣的現金﹔休斯頓和舊金山機場從各國公民手中查扣的現金中﹐查扣自中國人的現金數量居第三位。2011年﹐底特律機場從中國公民身上查扣的現金佔其現金總查扣量的18%﹐2009年這一比例為5%。
但美國機場從中國人手中查扣的現金額與加拿大機場比起來﹐就可謂小巫見大巫了。加拿大機場查扣的現金數據來自加拿大邊境服務局﹐該機構應記者根據加拿大資訊公開法(AccesstoInformationAct)提出的要求提供了相關數據。
數據顯示﹐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初﹐溫哥華國際機場(VancouverInternationalAirport)的邊境官員從592名中國內地人和60名香港人手裡查扣了現金﹐他們平均每人攜帶有16,700美元。
在上述這段時期﹐溫哥華國際機場從中國公民手裡查扣的現金佔該機場現金總查扣額的近75%。
同期在多倫多皮爾森機場(Pearsonairport)﹐邊境官員查扣了79名中國內地人和10名香港人攜帶的180萬美元現金﹐佔該機場現金查扣總額的27%。
加拿大一直是中國私人現金最熱衷的目的地。那裡的房產法規對外籍人士來說相對寬鬆﹐而且很多情況下加拿大政府會對私人投資給予居留權。
加拿大的生活質量以及龐大的華語人口是吸引中國新富階層的兩大原因。
多年來﹐中國人攜帶入境的現金對溫哥華和多倫多等加拿大城市的房地產市場一直起著支撐作用。
近年來﹐中國投資者的興趣已不僅侷限於房產。2010年﹐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基隆拿(Kelowna)的房地產經紀人布萊克(SharonBlack)以290萬美元的價格把一個釀酒廠賣給了一位中國買家。
加拿大華人投資者與企業家協會(CanadaChineseInvestorsandEntrepreneursAssociation)的會長彭先民(SamPeng)說﹐來自中國的新移民隨身攜帶10萬到20萬美元進入加拿大並不是什麼新鮮事。該協會屬非營利組織﹐負責在中國投資者和加拿大金融顧問之間牽線搭橋。
彭先民說﹐在加拿大這是每天都會發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