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2-11-04 12:10:01作者:
自1935年羅斯福總統簽署社會保障法案以來,無論政治和經濟環境如何改變,美國政府對失業者的救助始終如一。各州政府即使向聯邦政府借款,也要保證救濟金足額足時發放。近些年,美國的失業率居高不下,儘管今年9月首次下降到8%以下,全美仍然有多達1200萬失業人口,其中有500萬人長期失業。30多個州的政府在負債纍纍的情況下,向美國勞工部申請了總額近300億美元的有息借款,僅利息就有87億美元。
根據各州失業保險政策,非因個人原因而失業的人群可以獲得相當於失業前薪水 50%的救濟金,每週約可領取200至500美元不等。除此之外,貧困線以下的失業者及其家庭還可以參加「營養補充援助計畫」,每人每月可以獲得約150美元的食物券。除此之外,符合條件的失業者還可以得到撫養未成年子女家庭補助、低於市場價兩成至五成的住房補貼、免費醫療、豁免收入所得稅等名目繁多的福利。
羅斯福曾在「爐邊談話」中指出,與生俱來的工作的權利是每個自由人的基本特權之一。「任何想要工作和需要工作的人如果依然不能獲取這項權利和特權,就將對我們的文明和安全提出挑戰。」
美國失業保險政策的最終目標是鼓勵就業。政府一方面對失業者進行溫飽救濟,另一方面,為避免福利優惠滋生群體惰性、促進經濟良性循環,聯邦政府投入大量財力用於鼓勵再就業。迄今為止,政府每年支出250億美元用於再就業培訓,在每個失業者身上的投入約為5000到6000美元。
如此一來,失業救濟金通過政府流向失業者的錢袋,既是救命錢,又是維持消費力和購買力的「引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