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有明顯的時間錯誤
病程記錄反映:醫院對腎上腺素和阿托品等藥品的用量都達12克
近日,網友在一論壇發帖反映,其親屬麥昌文前段時間因病,在三亞市某醫院住院治療,但入院僅一天便去世了,親友在搶救現場發現醫院醫生竟然將其他病人的藥誤用給了麥昌文,家屬懷疑可能是誤用藥物或搶救不及時導致病人身亡。
10月25日,記者採訪瞭解到,在第三方的介入下,目前死者家屬已與醫院達成調解協議,醫院一次性賠償48萬元。
男子患腸梗阻住院身亡家屬對死因有疑問
發帖人在帖子中介紹,死者麥昌文今年63歲,是三亞市崖城鎮人,10月9日晚上因腹痛來到三亞市某醫院住院治療,10日早上開始各項檢查,下午被確診為腸梗阻,並轉入外科住院治療。網帖稱,當時醫生表示可採取兩個方案治療,一種方案即保守方案,通過灌腸達到治療效果;如果灌腸效果不好就實施手術。晚上麥昌文開始輸液,可是到凌晨3時左右便開始出現胸悶等症狀,家屬便急忙叫來護士,護士卻稱患者可能有哮喘病所以有胸悶的症狀。
家屬解釋,稱患者沒有過哮喘史哪來的哮喘病,護士只是安撫了家屬幾句,順便將床鋪搖高點就走了。沒過多久,麥昌文的胸悶的症狀沒有好轉,家屬又叫來護士,護士同樣安撫了幾句並再把床鋪搖高又走開。直到凌晨3時40分左右,患者開始出現了呼吸困難的症狀。護士才意識到情況的嚴重並叫來醫生搶救,到5時左右便宣告患者死亡。
家屬在帖子中表示,根據醫院出具的死亡報告單顯示患者的死亡原因為,慢性支氣管哮喘急性發作,呼吸衰竭。家屬表示對此並不滿意,稱麥昌文死亡後屍體呈現黑色,像中毒一樣,而且之前並沒有哮喘史,怎麼會死於哮喘病發作,而且入院時接受檢查時而並沒有檢查出病人有哮喘病。
此外,更讓家屬無法接受的是,搶救前家屬發現給患者的輸液瓶上竟然寫著另外一個病人的名字,「醫院的護士怎麼能出現這麼低級的錯誤,因此懷疑可能是護士用錯了藥才導致病人離世」。
帖子中把病程記錄、死亡證明分別貼出來:病程記錄反映,醫院對腎上腺素和阿托品等藥品的用量都達12克。而據相關業內人士表示,搶救用的腎上腺素和阿托品每支都只有幾毫克的份量,也就是說12克相當於上千支,明顯不太可能。院方出具的死亡證明時間也存在明顯錯誤,死亡時間竟早於病人的入院時間。
院方:第三方介入下已賠償家屬48萬元
記者根據患者家屬提供的照片顯示,當時誤給患者麥昌文注射的藥品是一種名為乳酸林格氏液的注射液。網友反映,林格氏液比生理鹽水成分完全,可代替生理鹽水用,這種液體只是補液擴容,不會致命。所以病人可能是疾病本身原因,也可能是併發症的原因,但存在觀察、搶救不及時的問題。
隨後,記者採訪了三亞市某醫院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對此回應,當時為了找出病人的真正死亡原因,院方提出進行屍檢,但死者家屬不同意,最終被迫放棄,所以真正死因並沒有得到證實。對於患者麥昌文的死亡,醫院方面表示歉意,對於死者家屬的心情也表示理解。
該負責人還表示,事情發生後,在三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和三亞市維穩辦的調解下,最終與死者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根據家屬提供的一份調解協議,家屬認為院方在搶救的過程中存在過錯,經調解自願達成協議,三亞市某醫院向死亡者麥昌文的家屬一次性支付賠償金人民幣48萬元整,同時死者家屬承諾不再就此糾紛有任何訴求。
原標題:三亞男子腸梗阻住院1天死亡 輸液瓶寫另1病人名
(本文略有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