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爆料:保安罰款有高額提成(圖)

發表:2012-10-21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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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抓到未結賬者,會狠罰一筆,有的保安為此每月賺6000元以上

因為偷拿超市150元的東西,被超市保安抓住,並以報警要挾,讓偷竊者拿10倍的金額「私了」。10月20日,瀋陽晚報對市民老孫(化名)的遭遇做了報導。報導發出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許多讀者紛紛打來電話對此事發表見解。儘管一些市民對老孫的偷竊行為強烈譴責,但更多市民還是對超市亂罰款的做法深表不滿。昨天上午,市民趙女士給瀋陽晚報記者打來電話爆料,她曾在瀋陽四家大超市當過收銀員,深諳超市的一些「潛規則」,保安之所以熱衷於罰款的根源就在於背後的高額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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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不少超市保安靠罰款賺提成

在趙女士看來,不管超市每天如何嚴防死守,都會有貨物丟失,這也就是超市通常允許存在的百分之幾的丟失率。「據我這麼多年的觀察,真正從超市偷竊物品的慣犯,超市的保安幾乎很少能抓到,超市抓到的多是那種一時貪小便宜的初犯者,甚至是確實忘記將某件商品結賬的消費者。」

趙女士表示,她在幾家超市都注意到了一個問題。就是超市的保安(通常應該叫內保)特別熱衷於抓未結賬者。這裡面原因有兩個,一個是抓住的未結賬者越多,內保的業績就越多。而最重要的原因則是,每抓住一個未結賬者,內保和主管的負責人都會有程度不等的提成。「這裡面不得不提一下內保的工資,一般情況下,內保的工資底薪都特別少,如果內保想賺更多的錢,只有靠抓人獲得提成。」趙女士說,一般內保的提成大約在40%─50%,所以內保抓住未結賬者,都會狠狠地讓對方掏一筆。有的內保為此每個月能賺6000元以上。趙女士強調,絕大多數未結賬者被內保抓獲後,都會迫於「報警」或「通知單位、家人」的危脅,「自願」選擇高額賠償,而據她觀察,十之八九的未結賬者都會選擇吃啞巴虧,息事寧人。而這樣的心態也讓內保們更加有恃無恐。

回憶:兩雙襪子忘結賬差點成「小偷」

市民隋小姐看了瀋陽晚報的報導後,感觸頗深。她告訴記者,半年前,她僅僅因為在超市購買的兩雙襪子忘記結賬就險些被超市保安「敲詐」3000元。

隋小姐表示,今年4月份,她和朋友到瀋陽一家大型超市購物,隨手買了兩雙襪子。因看到購物車不乾淨,她便把襪子搭在手臂上。在收銀臺把其它東西都結完賬後,隋小姐一時忘記將襪子結賬。在離開收銀臺不到10米遠的地方,隋小姐意識到襪子忘記了結賬,並往收銀臺方向折回。這時,一位自稱是超市保安的人將她攔住,並帶她來到一間小辦公室。「保安稱他們已通過監控發現了我的偷竊行為,向我要3000元,否則就報警。」隋小姐表示,當時那陣勢一般人肯定得嚇蒙,但她沒做虧心事所以根本就沒害怕。「我當時就說,我要是偷東西,我還能把偷的東西搭胳膊上?我不過是忘記了結賬,而且也準備回去補結了。」隋小姐說,碰巧她的朋友就是律師事務所的,當時就對保安說,「隋小姐的行為是不是盜竊還得公安機關定,你憑啥張口就要3000元?這不是敲詐是什麼?而且誰規定超市有罰款權的?」

保安一看隋小姐的朋友懂法,立馬換了一個態度,讓她們將襪子的錢補上就放行了。回憶起當時的情景,隋小姐至今仍難忘記。

熱議:超市打擊偷竊也應遵照法律

瀋陽晚報的報導昨天也引發了市民的熱議。瀋陽市供應商商會會長杜連生認為,超市發現偷竊者應交由公安機關處理,而不應該私自處罰,作為超市的保安,有義務對超市進行看管,但不應越權或做其它違規的事。「一些超市為了打擊偷竊者,採取了張榜貼照片、通知家屬或其它人格侮辱的方式,許多行為已觸犯了法律,這是不應該的。」

而曾經開過超市的郭先生則表達了不同的看法。「超市丟失了貨物,內保也會受處罰,內保的工資本來不多,這對人家公平嗎?」郭先生表示,超市有些過激的做法確實不對,但如果任由寬容,就會縱容偷竊者。「我認為,超市遇到這種情況就應該報警,讓偷竊的人付出代價。」

(本文有刪節)



来源: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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