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的那條馬路沒多寬,路上也沒什麼車,行人三幾步就能走過來了,他們卻傻乎乎站定不動,是人數湊的不夠嗎?
這兩天網路媒體又有熱議新話題——「中國式過馬路,湊夠一撮人就走,和紅綠燈沒關係」,意思指出中國人存在「規則意識的缺失」、「法制觀念的淡漠」、「現代化背景下的心態焦慮」以至形成「對既定規範的集體性破壞」等等,亟待得到社會的重視與反思。
傑米樂客覺得類似話題引起公眾議論是件大好事,應屬社會進步的表現,否則這等情況見怪不怪,比起其他更需要關注的方方面面實在算不得什麼... ...
記得我在前面一篇講「兩位八旬美籍華人老夫婦自駕車8000公里暢遊加拿大」的博文裡引述故事主人翁吳老先生的話說「 人性中有善也有惡。要去惡揚善,需要幾十年、幾代人,潛移默化、點點滴滴熏陶浸潤」,看來與今天的話題不無關係。行人過馬路的確小事一樁,但恰恰直觀體現出我們大的生態環境,更對包括你我在內每個人的下意識日常行為提出了嚴肅質疑。傑米樂客甚至覺得,將來要真有大家都能按規矩過馬路的那一天,我們新聞節目中的橋樑斷裂、房屋垮塌、汽車燃燒、煤礦爆炸等等消息就不再會像今天一樣讓人習以為常了。
說起這些,又想起前幾次去美國的多番「過馬路體驗」,傑米樂客當時的心情倒是與眼下有所不同——
這不早就湊夠一撮了嗎?怎麼還是傻乎乎呆著不走?
我琢磨肯定是沒人帶頭,如果像在中國似的有那膽大又聰明的主兒懷著「看誰敢壓我」的神情領著一往直前,大夥兒不就呼啦一下子跟著過去了嗎?
不過,我的這個假設在這裡缺乏前提,因為遊戲規則指出紅燈亮時行人沒有過街權利。所以我只能設想,如果居然有人不顧規則這麼幹,其他人一定會瞪大眼睛驚呼「這是個瘋子」;當然,在我們這邊,堅持呆著等綠燈的人則極可能被其他人誤認為「那是個傻子」。
而一旦權利到手,傻子們立馬雄赳赳昂首闊步過街,神情如入無人之境!
顯然,那裡的人都不敢隨意逞強裝傻,因為如果混淆「權利」和「義務」兩個概念,則必將付出慘痛的代價!
一方面原因可能是他們那裡車子實在太多,我十多年前去的那次便得知,洛杉磯當時已保有小汽車1100萬輛,堪稱世界之最!
所以導致那邊早就出現交通擁擠狀況,大馬路上車輛摩肩接踵永遠川流不息。
當然,老牌發達國家,城市交通基礎設施早已十分完備。
管理規則也都十分細緻。請數一數這個路口同時亮起了幾盞紅燈?
只要綠燈亮起,車流便滾滾而來,估計再聰明膽大的人也只能望而卻步。
如此景像在我們這邊也都不足為奇了吧?
其實我們這邊並不缺乏明確的規則、規範,缺乏的只是人們心中對法律、法規的那一份敬畏與嚴守精神。
所以,從熱議「中國人應該如何過馬路」開始做起,包括學習「外國式過馬路」的許多現成經驗,一定是一件於國於民都功德無量的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