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上述,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三十年前拉薩人民的英勇起義及其前後整個博人民反抗中國殖民當局的鬥爭本身所具有的無可辯駁的正義性質。其所以說這種正義性質是無可辯駁的,就因為:
首先,是依據博自己本身創造的歷史,維護幾千年來一脈相承的獨立和主權的正義行為。正如上面所論證的,博國自聶赤讚普以來到1950年中共軍隊佔領博國之前一直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有著自己的中央政府及其屬下的地方政府。就是在現在,博自己的中央政府以「流亡政府」的形式在國外保持著自己本有的歷史地位。在中共尚未全面佔領之前,即1950以前的藏文史料中從來沒有以中國為「中央政府」,博政府為「地方政府」的任何記載,就是在漢文史料中也沒有這種記載。就連長期滯留中國的第九世班禪的繼世第十世班禪卻吉堅讚,在1949年給中共剛剛執政領導人祝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電文中,也沒有把中國和博的關係說成是「中央」和「地方」的關係,而是表達了前世和自己「二十餘年來,為了博的領土主權之完整,呼籲奔走,未嘗稍懈」。這裡,班禪說的是「為了博的領土主權之完整,」用現代漢語中的常用語,就是指整個「藏族地區」作為獨立國家的領土主權之完整,藏文原文是:「Bod rgyal-khab kyi mnah-khong bdag-dban hri-po」並沒有說「為了中國領土主權之完整」。顯然,他表達的是在中國建立新的國家政府之際,博也在領土主權完整統一之前提下獲得獨立和解放的希望之情。然而,中共領導人的復電中卻把班禪電文中的藏文原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詞翻譯成漢文時篡改成了「中央人民政府」,然後反過來把班禪對中國新政府成立的美好祝願說成是「熱愛祖國」,「願意成為中國大家庭的一分子」並且把班禪吹捧為「偉大的愛國主義者」。可見,中共當局採用偷換概念、暗渡陳倉,然後強加於人的卑劣手段,強行吞併一個獨立主權的民族國家。所以,所謂的「西藏」和中共的關係寫成「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僅僅是從中共及其執政府的文書裡才開始的。它們基於此,將過去歷代政府尚且不敢直接把博國變成中國的領土,不便直接佔領全博說成是「治藏政策失誤」、「治藏不力,等等。這就是中共的反動邏輯下強行推演出來的罪惡結論。因此,拉薩人民以及整個博民族抗擊中共當局的非法佔領,要求恢復自己固有的獨立和主權是理所當然的正義行為。
其次,是在客觀上捍衛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所闡明的真正的社會主義原則的革命行動。中共執政當局自以為掛著「共產黨」的招牌,披著「社會主義」的外衣,滿嘴重複 著「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詞句,就可以到處招搖撞騙,為所欲為,同時又都必然帶有「革命性」、「進步性」。拉薩起義及其前後博民族的廣泛的反抗鬥爭,用實際行動戳穿了中共執政當局的欺騙陰謀,把它們的卑劣伎倆暴露在世界人民面前,使全世界人民看清了中共執政當局的「紅色殖民」真相。儘管中國當局巧妙地利用了博民族內部的階級矛盾,然後假借解放一方來打倒另一方,從而達到它佔有全博的目的。然而,隨著時間的延伸,被「解放」的博民族廣大人民日益清楚 地理解到自己的「解放」意味著什麼。全世界人民也日益清楚地理解到中共當局宣稱的「社會主義民族平等」的殘酷毒辣的內涵。既然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及其 「社會主義國家」,那麼,按照馬克思主義的最起碼的原則要求,就是在民族問題上絕不能實行絲毫的殖民政策,相反,必須實行徹底的民主,即政治上成立獨立國家的民族自決權。而中共執政後,不但沒有實行半點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民族自決權原則,甚而至於將有著自己的獨立主權的博民族國家強行宣布為中國的領土而武裝佔領。按照它們的理論認為,所謂「各民族大團結」實際上就是以大漢族的統治壓迫特權做為「團結」的基點和核心;所謂「民族平等」就是以大漢族優越感基礎之上的「平等」;所謂「建立社會主義的民族關係」,實質上也就是大漢族對各民族實行全面同化的關係;所謂「支援民族地區建設」,實質上就是從民族地區瘋狂掠 奪自然資源;它們所宣揚的「民族融合」也就是要使各民族喪失自身的本質特徵而變成漢族。三十多年來的實踐不就是如此嗎?三十多年來的統治後果難道沒有證明這些嗎?為了打鬼,藉助鍾馗,馬克思列寧就成了中共執政的中國當局的鍾馗。三十多年來,凡是反抗中國大漢族壓迫的民族鬥爭,都蓄意說成是「階級鬥爭」,凡是反抗大漢族壓迫的各民族志士仁人卻被中共當局扣上「反黨反社會主義」、「陰謀復辟剝削階級的天堂」,於是挑動本民族的人們來將其扼殺掉。孰不知,從本質上來說,真正反對共產主義理論基本原則、背叛社會主義制度最起碼準則,復辟歷代剝削階級民族壓迫、民族同化的反動政策的,正是中共及其執政府!拉薩人民的英勇起義及其前後博民族廣泛的反抗鬥爭,從行動上毫不猶豫地揭露了這一真實的本質之點!
再次,在本質上是維護人類普遍原則,捍衛《聯合國憲章》和 《世界人權宣言》基本準則的正義行為。因為,反抗異族的侵略、征服和壓迫,維護民族自身固有的獨立和主權,按照民族自身本有的本質特徵來求得存在和發展, 這是人類最基本的普遍原則,因而也是全世界人民公認的最基本的人權。現今世界的各民族國家幾乎都有過遭受異族侵略、征服和壓迫的悲慘歷史,同時也都有著自己反抗侵略、征服和壓迫的正義鬥爭的悲壯歷史,這其中,中國自身也不例外。但是,中國當局一旦取得自己的獨立之後,卻反過來作為一個侵略者、征服者、壓迫者向一個獨立的、主權的民族國家公然的佔領、征服、壓迫,這在客觀上、本質上已經踐踏了人類普遍的正義原則,從而也就當然地踐踏了依據人類普遍的正義原則 制訂出來的《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的至高無上的神聖原則!拉薩人民的英勇起義和全博人民一系列的反抗鬥爭,就是對中國當局向全人類的罪人普遍的 正義原則肆意挑釁的正義反擊,在本質上是為捍衛人類至高無上的人權原則而向反動的邪惡勢力發出的宣戰!因為,人類普遍的正義原則,作為整個人類生存和發展 所必需的最基本的道德準則,是高於一切的。無論不同的社會形態、不同的國家形式、不同的意識形態、不同的階級利益、不同的民族利益,都必須建築在符合人類 最基本的道德價值的普遍原則基礎之上,才是有意義的。一切違背人類普遍的正義原則的理論、制度、政策和利益都是有害的,因而也是非正義的,反動的。基於此,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民族,當它為追求自身的獨立存在和自由發展而奮鬥的時候,在其邏輯上,同時也在實踐中,都必須同時承認和尊重其它民族和國家的獨立存在和法展自由為其先定條件的,因而任何一個民族或國家為追求和維護自身固有的獨立和主權而鬥爭時,它絕對不能危害其它任何處於正義立場的民族和國 家,從而也才能是人類進步事業的一個組成部分。毫無疑問,人類正義的理智和人類社會的歷史早已同步進入二十世紀的末,而且正在同步指向二十一世紀。這是崇尚獨立、正義、民主、人權、和平、發展的世界歷史時代。那種以一些民族、國家的喪失、滅亡、奴役作為代價,使另一些民族、國家得到任意的擴張、霸權和任何的特權優惠的時代已經成為人類不幸的過去。時間的不可逆性宣判了任何倒退到以殖民為榮的野蠻時代的企圖都將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自己活,也讓人家活」, 這既是人們之間正常相處的最基本的原則,同時也是民族之間、國家之間正常相處的最基本原則。博民族的正義鬥爭絕不意味著對包括中國在內的任何其它民族和國家的獨立和主權的危害,絕不意味著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其它民族和國家自由發展的侵犯,恰恰相反,是在承認和尊重包括中國在內的任何一個民族、國家的獨立主權 和發展自由為其根本宗旨基礎上,追求本來就屬於自己的獨立主權和發展自由。因此,博民族的正義鬥爭就是全人類普遍的正義原則在博民族現實境遇中的正義呼 聲,因而是人類進步事業的組成部分。
由上述可見,博民族為恢復和重建自己本有的獨立和主權而展開的任何形式的鬥爭,是依據自己幾千年來獨立存在和發 展的歷史本身的邏輯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對自稱「社會主義國家」的中共政府在理論上與實踐上出現的偏差度的外力矯正,同時更是人類普遍原則的實際捍衛。因而可以說,博民族的英勇鬥爭將是人類過去的不幸的最後一次清算;同時也是用種種耀眼的假象掩蓋下的人類新的不幸——所謂「紅色殖民」(一種新殖民主義即口 頭上的社會主義,實際上的殖民主義)——社會殖民主義罪惡徹底清算的開始。博民族的英勇鬥爭所要昭示給全人類的基本原則就是:每一個民族的獨立存在和自由 發展將是一切民族獨立存在和自由發展的條件。這一原則將是人類新紀元的基本的也是至高無上的原則。這就是博民族的偉大鬥爭實踐,寫在人類世紀之交的偉大旗 幟上面的莊嚴宣言!所以,博民族的神聖鬥爭也同時代表著人類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