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陳明(化名)和妻子將剛出生的三女兒遺棄在別人家門口後,遠走他鄉。
16年後,陳明已是千萬富翁,當他開著寶馬車榮歸故里,想出100萬元巨款,從三女兒的養父養母手中「贖回」女兒時,卻遭女兒堅決拒絕:「無論你們現在的生活有多麼富裕,無論我們現在生活得多麼艱難,我都不會離開養父養母,回到你們身邊的!」
緣起
16年前遺棄親生骨肉
1993年3月,25歲的陳明在彭澤縣楊梓鎮鄰都村打工時,認識了該村姑娘周紫(化名)。陳明很快就贏得了周紫的芳心,當年10月,兩人結婚了。
1994年6月,陳明夫婦生下第一個女兒,1995年8月,又生了第二個女兒。在當地,人們生男孩傳宗接代的意識十分強烈。陳明夫婦把生兒子的希望寄託在第三胎上。1996年10月,第三個孩子呱呱墜地,又是一個女孩!
陳明夫婦經濟條件原本一般,加上連生三個孩子,生活更顯拮据,家裡到了一貧如洗的地步。由於他們已經違反了計畫生育政策,但他們仍想生男孩。於是,夫婦倆經過商量,決定將三女兒偷偷送人,然後遠走他鄉。
陳明夫婦打聽到臨近的彭澤縣天虹鎮大港村余忠(化名)夫婦婚後一直未生育,很想領養孩子。於是,在三女兒出生後的第43天的凌晨4時左右,陳明夫婦悄悄地將三女兒輕輕地放在余忠夫婦家門口,然後轉身離去。當天,夫婦倆將大女兒和二女兒留給周紫的父母照料,便遠赴他鄉打工。
提議
欲用百萬「贖回」女兒
陳明夫婦遠赴他鄉打工,夫婦倆同心協力,勤干巧干加苦幹,很快從打工者變成自己開公司的老闆,積累了不少財富,外界估計他們的資產至少在1000萬元以上。2010年11月,在離鄉14年後,夫婦倆開著豪華寶馬車,風風光光地回到彭澤縣老家。
回到家中,看著大女兒和二女兒已出落得亭亭玉立,陳明夫婦滿心歡喜的同時,不禁思念起當初被自己遺棄的三女兒。回家數日後,他們特意來到天虹鎮大港村,偷偷地看了三女兒余佳(化名),發現三女兒不僅長得更漂亮,而且顯得更聰明、活潑。這更加勾起夫婦倆的思女之心。
經過幾個月煎熬,陳明夫婦決定向余忠夫婦要回女兒。2011年初,夫婦倆來到余忠夫婦家中,向他們說明當年將三女兒遺棄的經過,在感謝余忠夫婦這些年對女兒的精心撫育後,陳明夫婦表明想要回三女兒的想法,並主動提出,如果余忠夫婦同意將女兒還給他們,他們將支付80∼100萬元的感謝費。
余忠夫婦當即表示,余佳是否回到陳明夫婦身邊,首先要尊重余佳本人的意願,如果孩子願回到親生父母身邊,他們不會要陳明夫婦一分錢;但若孩子不願意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即使陳明夫婦出100萬元甚至更多,他們也不會讓孩子離開已經生活了十多年的家。
進展
生父母尊重女兒選擇
聽了余忠夫婦的話,陳明夫婦十分高興,他們認為女兒肯定會選擇回到自己身邊。可是,令他們感到十分意外和失望的是,當他們向女兒說明真相,問她願不願意回到自己身邊時,余佳一口拒絕了:「我不稀罕什麼錢財,我不會回到你們身邊的!」遭女兒拒絕後,陳明夫婦轉而要求余忠夫婦主動放棄對余佳的撫養權。但幾番磋商後,余忠夫婦仍絲毫不鬆口。無奈之下,2012年5月,陳明夫婦向彭澤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余忠夫婦歸還自己的親生女兒。經 DNA親子鑑定,法院確定陳明夫婦確是余佳的親生父母。
但在法庭上,16歲的余佳對陳明夫婦說:「我與你們倆除有血緣關係外,沒有其他關係。無論你們現在的生活多富裕、無論我們現在生活得多艱難,我都不會離開我的養父養母,回到你們身邊的,因為在我的心中,我的養父養母是這個世界上最親的人!」
聽了女兒一番話,陳明夫婦既傷心又羞愧,經過一番思考,他們意識到,女兒現在已長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再說,女兒在余忠夫婦家生活了16年,對養父養母有了深深的感情,如果現在強行將女兒要回來,無論是對余忠夫婦,還是對自己的女兒,都是一種極大的傷害。於是,7月5日,陳明夫婦主動向法院提出撤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