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泄憤 小區居民凌晨遭遇「午夜凶鈴」

發表:2012-06-18 21:04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滴……」一聲長長的車鳴昨天零時許在白雲山附近某小區響起,這裡的住戶兼車主林女士因車位已滿無法進入小區而長鳴車笛。聞聲驚醒的住戶達數十人,一家老小都被驚醒的住戶廖先生更是怒砸小車的側窗玻璃及前玻璃,雙方起了爭執甚至還動起了手。
 
鄰居被吵醒怒砸車窗
 
據小區管理處人員介紹,昨天零時40分左右,林女士歸來時由於小區內車位已滿,不能入內而長鳴汽車喇叭,保安在旁勸阻無效後報了警。五六分鐘後,四五十名被吵醒的住戶來到小區門口。
 
業主廖先生說,車鳴了大約有20分鐘,根本無法入睡。他來到門口時,看到林女士坐在車內,搖上車窗,一邊放著音樂一邊按響小車喇叭。在嘗試溝通無效後,他用隨手帶出來的小錘子砸碎了駕駛座的車窗,又砸裂了前擋風玻璃。
 
廖先生回憶道:「不久後女事主的丈夫和小叔下來了,看到我不由分說就動手打人。」
 
林女士則稱,她不記得當時按了多長時間的喇叭,但是廖先生下來的時候,自己並沒有在鳴喇叭和放音樂,而是坐在車裡準備睡覺,而他也沒有和自己溝通,直接就動手砸車。
 
車主要求賠維修費
 
下午5時,雙方第二次到派出所進行調解。廖先生表示,此事雙方都有錯,但先錯的是鳴喇叭的車主,所以希望雙方互不追究。若林女士執意追究,將聯合當晚被吵醒的住戶,向其索要精神損失費。
 
林女士則堅持,自己雖然有錯,但也輪不到廖先生來管,更不該砸她的車。她稱,小車的維修報價在3000元左右,這筆錢應該由廖先生承擔。「如果他不賠錢,我們會起訴他」,林女士表示。
 
律師說法:各方均有責任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朱永平認為,在小區物業人員告知後,還長時間鳴喇叭,這位業主沒有尊重其他人的權益,要承擔較大的責任。同時,小區沒有提供舒服方便的服務給業主,也有一定的責任。
 
針對廖先生砸人車輛,朱永平說,在任何時候,砸東西都是不對的,還是應通過物業管理公司來解決,而不是毀壞別人的東西。


来源:廣州日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