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2-05-20 14:10:01作者:王菁珩
1969年10月,林彪發布了「一號令」。二二一基地加快了向三線轉移,在轉移搬遷中,自備熱電廠一號電纜線發生短路爆炸、實驗部七廠區核心機密資料「丟失」、二分廠229工號發生炸藥件爆炸。即所謂的「三大案件」。
軍委辦事組黃永勝指派趙啟民、趙登程二人來查清案件。這本來是一般的質量安全事故,「二趙」卻在幹部大會上說:「連續發生的幾起案件,是國內外階級敵人蓄謀已久的有計畫的反革命破壞。我們是帶著上方寶劍來的,在二二一要大開殺戒,可以先斬後奏,也可以邊斬邊奏。」
在這場捕風捉影的「清隊破案」中,不准通信,不准職工探親,也不准家屬來基地探望。留學人員成了特務,工作生活在一起的朋友,成了反革命集團。基地80%多的車間、科室以上幹部,90%的高、中級技術人員,受到審查和迫害。到1971年9月13日的近兩年時間裏,四千多名職工受到迫害和審查,駭人聽聞的威逼、打罵、折磨、使310多人致傷、致殘。40多名職工含恨自盡,5人以莫須有的罪名慘遭槍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