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藥丸成「致命」藥丸?
被曝光的十餘個藥用空心膠囊產品,被檢測出含有強致癌物質,即重金屬鉻。而往往在媒體曝光後,人們才看到,遲來的國家監管部門粉墨登場。
本週一(4月16日),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網站上宣布,勒令停售有毒膠囊。在官方的檢測結果中人們看到,問題膠囊中的重金屬鉻的含量比合格產品要高,有的甚至超標40多倍。另據週二中國律師網報導,一些用毒膠囊製成的藥品目前仍在正規藥店中銷售。
「防不勝防,非法辦廠」
網民在網際網路上抗議說,這些一粒粒的「救命」藥丸,如今變成了「致命」藥丸。除了食品,現在中國百姓連吃藥都要格外小心謹慎。食品科學教授、浙江工商大學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院長勵建榮分析說,中國的食品和藥品安全目前已經處於一種防不勝防的態勢。像這些被曝光的藥品原料生產商根不遵照中國相關的法律規定操作,完全是在一種「非法」的情況下辦廠。他說,
「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取締這些‘小廠’。凡是涉及藥品和食品的廠家應該具備一定的技術力量和規範的管理。實際上,你仔細想想,中國的食品和藥品問題大部分都是這些原因造成的。不該用的也用,不該加的也加。」
勵建榮說,涉及毒膠囊的修正、金馬、蜀中等近10家製藥企業應該負首要責任,它們沒有把好原料進口關。造成這一狀況的原因主要是:製藥公司從問題廠家獲得藥品原料的價格要比正規廠家便宜。像是在溫州一帶做皮鞋、皮衣的小廠比較多,它們有很多剩餘的邊角料,那裡的商販用一些‘簡單’的工藝就提煉出工業明膠,然後冒充食用明膠,做成膠囊後兜售給製藥公司。
懲罰及監管力度不夠
實際上,2009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已對上述存在的問題作出了規定:「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或造成食物中毒....以及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勵建榮認為,「毒膠囊」一路暢通無阻,直至最後進入市場的另一個原因是,中國對違反法律的商家懲罰力度不夠。因此他建議,「除了在法律法規上進行細化之外,還要加大監管和懲罰力度。」
不過,在談到2009年剛出臺的食品安全法,勵建榮並不十分樂觀。他說,鑒於中國的國情,在短時間全部解決所有問題是很難做到的:「中國的國情決定了,一下子把國內中小企業權取締了也不可能。這就涉及到政治問題了。儘管發生問題後,要全部取締這些廠家,但是你快速讓這些廠子不存在,‘他們’就會換一種方式又出來了。這種事情你是防不勝防的。」
官員問責制的缺失
勵建榮在採訪中多次提到「防不勝防」。而在關心中國食品安全的旅德作家周勍看來,中國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問題是官員問責制的缺失。他曾在德國之聲的一次採訪中表示,監管部門和主管部門不應推卸責任,政府官員在問題發生後也應受到相應處罰,不僅僅是關閉幾個小廠。因為最終受害的總是那些處於弱勢的消費者。
截至發稿前,涉嫌生產及銷毀「毒」膠囊證據的河北一廠家負責人已被拘留。而9個製藥企業中僅有兩家宣布召回「問題膠囊」。其餘暫無任何行動。官方至今仍未公布問題藥品的具體名稱和生產批號。
来源:德國之聲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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