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五星級酒店洗碗女工李紅私帶剩菜回家被開除引爭議
在南京一家五星級酒店工作了4年的洗碗女工李紅,將客人留下的剩菜打包,準備帶回家給正在讀大三的兒子補補營養,酒店發現此事後,卻以「盜竊」財物為由將其開除。2月29日《金陵晚報》想不到,這則普通的社會新聞竟然成了網路上的熱點,且同情者佔據多數。
李紅覺得,這些食物都還好好的,扔掉實在可惜,自己「只是想帶給孩子嚐嚐鮮」,不明白怎麼就成了盜竊。酒店方面則認為,廢棄的食物乃是酒店「正常耗材」,為了確保酒店的品牌形象與服務質量,所有淘汰的食物都不允許重複使用,也不允許員工私自帶走。
有網友點評說,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寧願丟棄餵豬,也不給打工者!請告知這是哪家酒店,大家都去圍觀。但也有不少網友站在酒店一邊稱:從法律的角度說,從工作單位拿走一針一線都可以算作盜竊。私留剩菜是否該被開除? 被開除者是否值得同情? 成為了爭議的焦點。不過,隨著有媒體披露這位洗碗女工日常生活的更多細節,網友們的情感天平還是偏向了這位中年打工婦女—— 她很少休息,也沒有加班費,月薪還不到1500元。報導又說,母親只因為「一些魚丸子、半盤子烤鴨和一塊瘦肉」而丟掉工作,正在上大學的農家兒子急得大哭,認為是母愛才讓媽媽一時糊塗,自己很愧疚。
千龍網上作者劉義昆的文章說,對於洗碗女工李紅的遭遇,我充滿同情。從新聞可以看出,李紅夫婦生活在社會底層,供養兒子上大學,生活雖然艱難恐怕也算幸福。從一個母親的角度,李紅身上有著中國婦女的傳統美德:一心為兒子,也有些太過「節儉」,被開除之後,李紅一家的生活或許將更加艱難。正因為如此,我很不忍心批評這位媽媽的不是,但畢竟,她還是違背了五星級酒店的相關規定,因此,酒店將其開除未必毫無道理。從對消費者負責的角度看:淘汰食物不重複使用,員工不能帶走剩菜,都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另外一方面,酒店也沒有把淘汰食物給員工食用,也體現了它區別於小飯店的「品味」。
但問題在於,酒店方面開除她的理由,卻是「盜竊」。正如律師所言,酒店的所謂「盜竊」一說,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如果認為她盜竊,就應當報警,由公安來認定盜竊事實」。違背了酒店內部規定被開除,與違法之後被開除,這是兩種性質。李紅若是違規被開除,如能找到薪水相當的工作,恐怕損失不大。但若背上了「盜竊」的名聲,或許要承受一輩子的心理壓力。因此,既便酒店方面的「開除」有理,但自行認定李紅「盜竊」,恐怕對她也是不公平的。
《南方都市報》上作者果凍的文章則說,面對這樣的報導,作為讀者實在感到兩難。一方面,如李紅的代理律師所說,「尚能食用的食物,不忍傾倒,符合大多數老百姓的生活習慣」。五星級酒店多有高消費、公款消費,不浪費,這是支持李紅這麼做的樸素的民間倫理。另一方面,酒店管理有特定的規程,假如口子一開,酒店方面每天要判斷哪些食品員工可以拿,哪些不能拿,幾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倘若把過期食品當成員工福利,出了事,比如食物中毒什麼的,酒店也要負責。從管理者的角度,不能開此先例,只能按規章辦事。
或許,對此事意見分歧的讀者,可以羅列出很多假設和理由來支持各自的觀點。比方說,假如不是中國人大手大腳浪費食物的習慣,根本就不會出這種事;假如不是從物質生活極度匱乏的年代走過來,李紅也不會把「情理」放在「規定」之上。大環境也有責任,若是勞動保障得力,中年婦女找工容易,開除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再接下來還可以批評酒店太「絕情」,應網開一面做人性化處理,得饒人處且饒人,何況這個社會處處都在「開後門」,為一名普通洗碗女工通融一次,開一次後門,有何不可?
或許民間還可以提出各種建議,比如大的星級酒店把新鮮、乾淨的剩菜剩飯蒐集起來,開窗口施舍給有需要的人—— 如上海錦江飯店創始人董竹君女士曾做的那樣。不過,作為個人,你可以給李紅去信安慰,或者給她介紹另一份工作。但在想出萬全之策前,就讓我們一起來承受守法帶來的「痛苦」,同時讓人性的溫度存留。
綜上所述,有南都網友點評說: 酒店管理者處理過於條條框框,還是有人情味點好(網友kw)。支持酒店杜絕員工私自夾帶行為,但認為處罰是否過於嚴重,應先作出教育,不至於立刻開除(網友豬3魚)。對啊!酒店可以處罰,但立即開除就過了(網友無住心)。支持守法,反對人情。否則下次被人情傷著的會是你,或我,或ta。(網友Nicholas)
来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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