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2-02-23 12:10:01作者:
使用銀行卡需設置密碼保障安全,這個常識近日被人推翻——一位自稱銀行內部人士在專業理財論壇上發帖爆料,告知信用卡不設密碼其實更安全。記者求證中,本地銀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員,也默認了這種說法,並表示自己的信用卡就沒有設置密碼。
名為「kcat」網友在帖子中表示,之所以信用卡沒有密碼更安全的原因是,信用卡一旦被盜刷,有密碼持卡人負全責,沒設密碼則銀行可負責賠償。
該網友甚至羅列了一些國內的案例支撐自己的觀點——
因卡片丟失被盜刷,憑密碼消費時,法院傾向於判持卡人負全責;憑簽名消費,法院會以持卡人沒有保管好卡片存在過錯為由,判持卡人承擔10%-50%的損失,餘下損失由商家承擔,具體視商家過錯內容而定,例如簽名與卡片不符、性別不符等,商家的過錯越多則持卡人承擔的損失越少。
因克隆卡被盜刷的持卡人,如是憑密碼消費或憑簽名消費且持卡人無法舉證是克隆卡,法院傾向於判持卡人負全責;憑簽名消費且持卡人能舉證是克隆卡,例如持卡人手機收到盜刷簡訊後立即前往超市消費並保留消費簽單作為呈堂證供,由於盜刷多發生在外地而持卡人從物理上不可能同時在相隔遙遠的兩地消費,銀行因此徹底喪失了抗辯的理由,法院多會判銀行負全責。
只賠未設密碼用戶
為保障信用卡刷卡安全,多數銀行提供了失卡保障服務。若卡片遺失,持卡人在第一時間向銀行申請挂失,則銀行對持卡人在挂失前一定時間內因被人盜刷信用卡而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目前銀行提供的失卡保障大多為48小時,也就是說銀行對持卡人在挂失前48小時內因被人盜刷信用卡而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不過,招行信用卡中心人士提醒,銀行所提供的失卡保障,大多針對的是沒有設置交易密碼,僅憑客戶簽名進行交易的信用卡客戶。
本地信用卡中心人士告訴記者,央行頒布的《銀行卡管理條例》中,明確要求收單商戶負擔起核對信用卡簽名的責任。「僅憑簽名消費的信用卡丟失或被盜後,容易被人冒刷,但由於不用輸入密碼,所以不存在密碼泄露的情況。同時由於不是本人簽字,在追究責任時,筆跡專家很容易就能分辨出真偽,在確認不是本人簽名之後,責任就轉移到了刷卡的商家身上。商家將承擔一定損失,個人是不需要承擔責任。而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因為銀行無法識別信用卡是被盜刷還是道德風險,而憑密碼消費交易的保密級別明顯比僅憑簽名消費高得多。對後者交易模式,由於從來不用輸入密碼,所以不存在密碼泄露的情況」。
有網友表示,曾就信用卡是否設密碼徵求過律師意見,該律師稱,持不設密碼,只要消費憑單不由持卡人簽署,而且沒有重大過錯,持卡人就完全不需要為盜刷負責。銀行方面希望設置密碼,是因為可以把原本該由銀行承擔的風險轉嫁給用戶。
多重保護安全更有保障
使用信用卡,到底該不該設密碼?記者在隨機調查的15位持卡人中,正反觀點各佔一半。部分在境外交易的持卡人告訴記者,刷卡走VISA和MASTER通道,是不需要輸密碼的,只憑簽名交易。而有些國外的POS機根本就沒輸密碼的地方。而一些消費者則贊同信用卡設置密碼。密碼和簽名雙重保護,使用當然會更加安全。被盜刷還是小概率事件,而且向銀行索賠程序也會比較繁瑣,為什麼不自己保護好用卡安全。
銀行專業人士提醒,目前國內信用卡用卡環境還不很成熟,憑密碼交易的持卡人需注意用卡時,盡量用手掩蓋密碼器,防止密碼泄露。而使用無密碼信用卡的持卡人,也應該進行多重防護,如簡訊提醒、交易金額限制等,並選擇一些有失卡保障和異常交易監控的銀行。拿到新卡後,一定要在卡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而且字體筆跡最好有一定的特色,別人不容易模仿。這樣可以有效地規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