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提到「地下」,這就類似於我們中國戲曲中,有一個角色丑角,你把他臉上貼一塊白,觀眾馬上就說他是壞人。或者你把曹操這個臉塗黑,大家都說他是奸臣,地下錢莊是一樣的。
地下錢莊在中國改革開放的三十年的進程中,對民營經濟的發展,對活躍東南沿海的經濟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應該是八十年代的中期,我們在成功地完成了中國的農業改革之後,開始城市經濟的改革。允許個體戶、私營企業進行經營。那個時候呢,這些個體戶也罷、私營經濟也罷,資金是非常匱乏的。地下錢莊呢,可以追溯到那個時代,應運而生。
剛開始是親戚朋友之間互相借貸,後來發展的規模大一些,就有了這種所謂的非法吸儲。大家把錢放到他那兒,暫時不用的資金,他再貸出去。這樣的一種民間的、草根性的金融活動,對於早期的民營企業的發展,那是起了非常巨大的作用。
打一個比方,中小企業融資難這個問題,比如像一隻老鼠,怎麼樣把這隻老鼠捉到?我們現在的政策是什麼?是把大象趕出來去捉老鼠,或者把獅子趕出來去捉老鼠,捉得到嗎?獅子忙得滿頭大汗,抓不到。即使抓到了,獅子一想就這麼點肉,不夠我塞牙縫的。你說這些大型的銀行怎麼可能有積極性,去做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
為了捉老鼠,一定要培養很多的貓,要把貓放出來,貓是什麼?是這種社區性的、小型的、草根性的、民間的金融機構。不問它到底對中國經濟有沒有好處,到底對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有沒有好處,到底對保障社會穩定有沒有好處。就貼一個白臉譜上去就叫非法,然後就打,這種做法非常的不妥當。
我不認為高利貸是非法的。我不認為你大銀行放貸就是合法的,我放貸就是非法的,哪怕我的利率高也不是。它不能夠公開集資,隨時有可能被打擊,所以它風險就非常高。高風險一定要有高回報,因此它利率就非常高,高到九十幾、百分之一百都有的。但是儘管這樣它還能賺錢,它還有市場,說明民間有需求,說明民間從現在合法的資金渠道裡,得不到啊。
我很想合法吸儲,我很想合法集資,但是為我集資的法現在還不存在。給我一個法好不好,我請你給我一個法,我不願意非法做事,我願意合法做事,但是這樣的法現在不存在。這是法律的空白,不是我違法,搞改革就要有這種態度,別跟我說什麼非法合法,如果實在要跟我較真講非法合法,你盡快給我出個法。
孟加拉窮人銀行,它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我經常用這個案例來說我們國家民間金融的現狀。孟加拉窮人銀行獲諾貝爾獎之後,我感到非常的慚愧,這個獎本來應該是我們的。因為孟加拉人口一億,我們十三億,我們的經濟體、經濟的規模,不知道比孟加拉大多少,我們窮人可能比孟加拉國的總人口都多,結果它拿到這個諾貝爾獎,我們沒拿到。我們不感到慚愧嗎?我們不應該進行反省嗎?我們反省出來原因就在於政府的過度管制,作繭自縛,使我們民間市場上的創造能力無法發揮出來。
窮人銀行在中國遍地開花,短期內是看不到的。在我眼裡孟加拉窮人銀行,和我們的地下錢莊是一回事,只不過一個有合法地位,另外一個沒有合法地位,其他都一樣。我在為它們的合法地位而呼籲,希望它們盡快地能夠獲得合法的地位,能夠盡快地獲得生存的空間,能夠為中國經濟的發展,為中國的就業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