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老子要結婚,誰能管得著?

作者:三月雲淡風清 發表:2011-11-09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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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的8月,毛將江從魯藝調到軍委辦公室,擔任軍委檔案秘書。軍委辦公室就在毛的辦公室附近,這以後這一對男女就事實上同居了。

中央的要人們雖說都有點看法,開始時也並不太嚴重。以為不過玩玩而已,誰又能管得了呢?再說了,領袖玩好了,才能集中精力幹革命。再說了,賀子珍離開大半年了,另找個女人未嘗不可,所以就「理解萬歲」!

那年毛45歲,江才24歲,且又是上海灘上的洋妞,吸引力足夠。

又過些時,毛就不斷地放出風來要與江結婚。這件事在高層引起一致反對,玩就玩嘛?結的那門子婚呀?

一來,賀子珍在37年10月離開延安,雖說離開前曾與毛吵了架,但並未離婚呀!38年1月賀子珍到了莫斯科後還給毛寫過信,毛也拍過電報,要賀還回來。既然沒有離婚,那就沒有資格再結婚,硬要結婚這不就是重婚嗎。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原因,那時不少人傳說江青入過黨,被過捕,又脫了黨,歷史關係相當複雜,並未審查清楚。而且她又是上海灘上的一名電影演員,緋聞太多。這樣一個女人怎能與我們這個黨的領袖結婚呢。毛本人丟面子不說,黨也跟著丟面子。很多人紛紛用口頭、書信、電報的方式表達了他們的反對意見。這些意見都集中到當時的總書記張聞天那裡。張的態度雖也和大家一樣,但他已是領教過毛澤東的暴脾氣,不便將這些書信和電報轉給毛看,又不敢當面說,於是便給毛寫了一個便函,大意說:

你和賀子珍合不來另外結婚,誰都沒有意見;不過江青在上海的表現,與她結合似不合適。

毛看完勃然大怒,當場撕了信說:「老子要結婚,誰能管得著?」

第二天便在合作社擺了兩桌酒席,宣布與江百年好合。毛平日裡就不把將張聞天這個總書記放在眼裡,現在張又持反對態度,所以張當然不在被邀的賓客之列。

毛江結婚的具體日期原本已經記不清,但有人記得正是這一天日本人的飛機第一次轟炸了延安,由此考證出是1938年11月19日。

(本文略有刪節)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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