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9-07 23:55:35作者:
今年54歲的龔某是一家大型企業的高工,11年前一時衝動和保姆張某偷情,前年,張某突然找上門來,詐稱自己把龔某的私生子養到10歲大,先後勒索龔某200多萬元。昨日,張某以涉嫌搶劫罪在市中院受審。
2009年11月12日,龔某突然接到一個電話,對方是他10多年前請過的保姆張某。接到張某的電話龔某頓時有些心驚:當年一時糊塗,與比他小10多歲的張某發生了性關係。果然,張某在電話中向龔某哭訴,她離開龔家後嫁了人,生下的私生子已10歲。龔某當即同意與張某見面,提出拿9萬元補償娘倆並要求其保守秘密。
張某發現龔某給錢爽快,便一而再再而三地找出各種理由對龔某進行勒索,稍有不從,張某就揚言將醜事抖出去。自2009年 11 月12日至次年6月25日,7個多月的時間裏,龔某花光了所有積蓄,借遍了能借的親友,共給了張某154.5萬元,而這筆巨款絕大多數均被張某賭博揮霍。
去年8月12日,張某還跑到龔某單位鬧,揚言要跳樓,龔某深受打擊不敢上班。去年9月30日,張某帶領多名賭友到龔某家將其強行帶走,關押在青山區一家招待所,採取毆打、持刀恐嚇等手段,搶走龔某現金1480餘元,用其兩張信用卡取現、消費共計10.7萬餘元,龔某還被迫寫下50萬元欠條。
幾近崩潰的龔某終於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並將張某起訴到法院,要求其償還150餘萬巨款,張某在應訴時被警方帶走。經DNA鑑定,張某所說的「私生子」既非龔某親生也非張某丈夫的骨肉。
昨日,公訴人建議以搶劫罪判處張某無期徒刑,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