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街頭喊冤的女上訪人員(資料照片)
司法不公、官員腐敗、侵犯民眾利益等惡行,在中國造就了一支數量可觀的上訪大軍,其中不乏女性。調查發現,一些地方官員在打擊訪民的過程中,並不會因為上訪者是女性而手下留情。
由於丈夫包養第三者,河北省正定縣的王小華以重婚罪將丈夫告上法庭。可是,此案一拖八年未予審理,離婚手續也無法辦理,致使雙方的共有財產被男方獨佔,造成王小華母子三人陷入生活窘境。
重婚丈夫獨佔共有財產
王小華指責當地有關部門有意偏袒她丈夫。她說,為了爭回屬於自己的財產,從2003年到現在,她一共打了27場官司,可是沒有爭到一分錢。
在北京街頭喊冤的女上訪人員(資料照片)
她質問道:「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在哪兒?誰來保護我們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財產關係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可是王小華說,她看到的情況恰恰相反。
她說:「我深深的體會了中國的法律,真的是形同虛設,就是這樣把我逼成上訪人。我不知道向哪裡投訴。我聽到說中國法律健全,中國的法律行之有效,我真的是很氣憤。我家兒子現在都不讓我看‘新聞聯播’。我在外面流浪都6年了!(泣不成聲)他的父親和第三者在家裡邊享受著我一生的積蓄啊。」
在北京街頭喊冤的女上訪人員(資料照片)
房屋強拆被迫上訪
這樣的遭遇不僅發生在王小華身上,正定縣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子說,她家房屋被鄉政府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拆除了。
她說:「強行把我拘留了10天。等我再回來的時候,我那地已經讓他們給賣出去了,已經變了別人的了。從此以後我也就走上了上訪的這條道。」
上訪之路是艱難的。有一次,她剛到北京,就在火車站遇到截訪的人。她說:「說是俺們縣裡政法、鄉里書記派過去的。咱們也不認識的人。他叫我跟他走。我沒跟他走。他們就在那打開我了,把我的手機,把我的包都搶了。俺們縣裡強行把我帶回去的時候把我腰弄骨折了。」
她70多歲的婆婆則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她說,她婆婆精神正常,原本身體很好。但是,在精神病院被關了兩三個月之後,出來時已無法站立,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女訪民多次遭關押
崔小黑也是個老上訪戶。她說,她在北京和正定先後被拘過留8次,累計關押時間超過130天。
她描述,關押期間,她們吃「泔水一樣的飯」,近20人擠在一間房內,睡覺時「一個挨著一個」,還挨過打。
中國國務院最近頒布的《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提出一項目標,那就是,婦女依法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和能力不斷增強。
可事實上,一些已經拿起法律武器維權的婦女,卻無法通過正常的司法途徑解決問題,最後只好層層上訪。上訪期間,又經常受到截訪、拘押、軟禁和毆打。
在北京街頭喊冤的女上訪人員(資料照片)
宋秀岩:應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宋秀岩承認,婦女在維權過程中確實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和困難。
她說:「我認為,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的力度,針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這既是落實法律的需要,同時也是有效解決問題的需要。」
她表示,要疏通婦女反映利益訴求的渠道,特別是要發揮婦聯組織的作用。
王小華告訴記者,她不是沒有找過婦聯,但不管用。「她們婦聯就說了,現在國家誰最大啊?公安人員最大。拘你有拘你的說法,抓你有抓你的說法,判你有判你的說法。我們真的是幫不了你的忙。」
信訪局官員否認訪民遭遇不公
正定縣信訪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說,一些問題國家是有政策的,並非縣裡可以做主。至於關押、毆打上訪人員之類的事,他一概予以否認。
他說:「絕對不會!告洋狀上訪可能在北京拘留他,因為他在大使館去那瞎鬧。現在我想,每一個幹部啊都不會拿他政治前途生命去開玩笑的。賠款這是國家出錢又不要他自己掏腰包。 」
實際上,侵犯婦女權益、暴力對待女性上訪人的例子比比皆是,絕非正定縣所獨有。分析人士指出,維護婦女權益除了加強立法外,更重要的是落實。對於因侵犯婦女權益而觸犯刑律的人,應將其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