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奇聞?河南警察服刑期間仍正常辦案(組圖)

作者:穆一然 發表:2011-07-2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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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穆一然綜合報導】河南鄭州最近發生的一起治安事件卻牽出了一個驚人的內幕——辦理此案的民警聶雲峰曾在2009年被判刑,至今仍在服刑中。聶雲峰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為保住飯碗花費近百萬。此案中案引發了公眾對於大陸法律及司法體制的質疑。

據國內媒體報導,2011年3月6日上午,家住鄭州市建業城市花園小區的麻玉穗因瑣事與鄰居馬秀雲發生爭吵。馬秀雲堅稱麻玉穗的二兒子王森將自己踢傷,王森堅決否認。為此鄭州市未來路派出所介入調查,而民警聶雲峰也是參與調查的警察之一。隨後王森被行政拘留10天。

鄰里治安事件竟扯出民警刑事案件

王森之父王金峰因感覺處理結果不公,將此事在網上曝光,一網友在跟帖中質疑辦案民警聶雲峰的身份,稱可能和參與2008年震驚一時的盜車大案中的「聶雲峰」是同一個人。

隨後,王金峰通過各種途徑,找到了關於聶雲峰的刑事判決書。這份河南省延津縣人民法院2009年6月4日作出的編號為(2009)延刑初字第123號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聶雲峰犯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80000元。」換句話說,被告人仍在服刑期間。

通過判決書中提供的身份證號碼,王金峰查到了判決書中聶雲峰的身份同為警察,而警號正好是辦理王森案的未來路派出所民警聶雲峰的警號。王金峰還發現,這份判決書至今沒在網上公布出來。

聶雲峰:為了保住飯碗花了近百萬元

此消息曝光後,中國青年報記者親自走訪鄭州市公安局未來路派出所,看到聶雲峰身著警服,警號正是008696;並向本人核實,他當年的確參與盜車大案。聶雲峰辯稱:「當時他們說是臺灣版本田雅閣車,我也不懂就相信了。總共就賣給了我四輛車。」

據國內報導稱,一位知情人士表示,聶雲峰與盜車團夥的主犯許利成有聯繫,涉案車輛遠不止這些,當時不少他周圍的人都從他手裡買了車。

聶雲峰稱,他得知此事後到衛輝市公安局投案自首,並花了40多萬買回贓車。「這中間前後左右,為了保住這個飯碗我花了將近100萬元…我花這麼大精力,這麼多錢就是為了保住我這個飯碗。我幾乎傾家蕩產,這幾年我一直在還債,我真的很不容易,你看我穿著警服是因為我沒錢買衣服,說起來都是一把辛酸淚。」

服刑辦案和一百萬來源 引關注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因此,聶雲峰在未來路派出所上班辦案的合法性遭人質疑。

對此,聶雲峰表示,自己因是取保的,每一次開庭都是請假去的,所以領導可能不知道,「要說不知道吧可能也知道,我是自己主動投的案,誰不知道?」但他又說,「我的同事應該也不知道這個事,法院不會專門給單位發個文件,而且法院和公安局也不聯網。」

據調查,聶雲峰從警多年,曾擔任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宣傳科長、鄭州市柳林派出所副所長。「我現在什麼都不是了,只是一個普通民警,等於說只是組織上給我保留了一個飯碗。」

對於鄰里糾紛案牽出的黑幕,麻玉穗認為:「讓一個罪犯來查案,玷污了法律的尊嚴。」還有網友發起「河南鄭州警察服刑期間仍正常上班辦案,你還相信中國的法律嗎?」的投票活動,有81%的網友投票表示「不信了」,19%表示「相信,只是個別現象」。

而對於聶雲峰提及的花100萬保住這個飯碗,網民們更是熱議不止。雅虎網友ilovelingy說:「黑暗啊!為了保住警察這個工作花了100萬,難道一個這樣的工作就值100萬,那這錢會出在誰的頭上呢?」還有網友跟貼道:「100萬才‘幾乎’令他傾家蕩產?那就是還沒有傾家蕩產了。原來警察的身家這麼豐厚。」更有網友總結並質疑道:「可謂世界奇聞奇觀!由此可見中國的司法腐敗令人瞠目結舌!」


聶雲峰的判決書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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