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在新律師
昨天,廣西四名辯護律師因涉嫌妨害作證罪被抓的第17天,傳來「楊在新律師已經被批捕,另外三位律師則被取保候審而釋放」的消息。據《南方都市報》今天(6月30號)的報導,6月13號,廣西同一起刑事案件的四名辯護律師因涉嫌刑法第306條偽證罪,被北海市警方帶走,事件發生後,引起全國律師界的高度關注。
6月27號,來自北京、山東和雲南的六名律師抵達北海之後,前往北海市看守所要求會見曾一度遭拒。後經律師們積極爭取,28號下午,山東律師陳光武和北京律師張凱終於在北海市看守所會見了楊在新律師。
據陳光武律師介紹,會見之前,他提出如果當事人作無罪供述的話,就要求全程攝像以自證清白。然而,當見到楊在新後,楊當即表示自己是冤枉的,但當他準備進行攝像時,卻被在場警察以有「禁止攝像」的規定而制止。在會見過程中,兩名北海警察也一直在場,對此,律師張凱以新《律師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為由,要求警察離開,而該警察卻以刑訴法規定警察可以在場為由拒絕離開。
當天晚上,年近六旬的陳光武律師告訴南都記者,自他1983年執業以來,特別是近些年來,律師的執業環境屢受挑戰,當談及與楊在新會見時,感覺對方「就像是一個被拐走多年的孩子,突然見到娘家人一樣痛哭起來」,他自己也止不住落淚了。另兩名涉案律師羅思方和梁武誠則分別受到廣西當地律師的會見。據悉,在會見時,羅思方堅稱他自己是正常辯護,並沒有教唆、引誘作偽證,應該很快會沒事;梁律師同樣認為,自己是無辜的,相信調查清楚後會沒事。
報導又說,28號晚上,有消息傳來:三名律師被宣布取保候審回家。據朱明勇律師的介紹,當晚8點多鐘,他意外地接到楊忠漢律師家屬的電話,稱其已被取保候審回到北海的家中,不過,家屬卻以「不方便」為由,拒絕與他們見面。與此同時,另外兩名獲釋律師的家屬也或是聯繫不上,或是同樣拒絕與律師團再次見面。此外,29號上午,律師團成員獲知,楊在新律師已經被北海檢方批准逮捕。昨天下午,陳光武與張凱律師再次要求會見楊在新,但未能成功。
針對警方此前的通報稱,楊在新等律師教唆證人作偽證的說法,在律師們昨日的會見中,證人宋啟玲稱自己只是把知道的都說了,不知道是否屬於構成偽證罪。當王興律師向宋說明,如果屬記憶不清楚並不構成偽證,但如果知情但說謊則構成偽證罪,最高刑期可至七年,宋啟玲開始哭泣。另一名證人楊炳燕系第三被告楊炳祺的姐姐,在接受楊名跨律師的會見時,楊炳燕稱楊在新律師在對其調查時,也讓其知道什麼就說什麼,自己在法庭上和接受律師調查時都說的是實情。
另據楊炳祺的父親介紹,其委託楊在新律師擔任其子的辯護人後,楊在新律師曾兩次找宋啟玲、楊炳燕、潘風和等證人取證。他向南都記者回憶,在取證之前,楊在新律師均反覆向證人說明,要講實話,講假話要負法律責任,在提問的過程中,楊在新也並未要求證人作假證。楊父還介紹稱,女兒楊炳燕在事發後就返回到欽州的婆家,在被抓前的一個月,剛剖腹產產下一名女嬰,但在事發後被警方帶走並拘押至今。對此,朱明勇律師介紹說,依據法律規定,在哺乳期及產後一年之內,均不能被拘押,如該情況屬實,北海警方對楊炳燕拘押屬明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