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2-19 13:31:30作者:
我在這裡沒有說假話,也沒有必要說假話。有些事情我們還是不知道的好,知道了會更令人生氣!
暑期同學聚會,我的一個同學在一個三線城市某事業單位當科長,我的另一個同學在這個單位當副局長,當然是官架子大,沒有來。在喝酒當中,我們這位當科長的同學說他們那個單位有不少人長時間不上班,天天做買賣,但到月就開工資卡。他們那個單位是建設局,竟然有近600人不上班,在吃空餉!而且人家這空餉吃得舒服,一邊做著買賣,一邊吃著空餉。
有很多公務員,一邊上班,一邊從事「第三產業」,甚至一連幾年不上班,在外面開工廠,做大買賣,這樣的事情在我身邊已經屢見不鮮。但一個局級事業單位,竟然有近600人不上班,吃空餉,聽著令我未免有些震驚,但我的朋友和同學都說這是真的,有的地方更多。
想起我們糧庫職工買斷下崗的時候,一下子竟然冒出了二百多人領買斷錢,而且不少人我們上了十幾年班,原來見都沒見過,那麼這種事情,還算什麼稀奇嗎?有一個村長的侄子,不是,連大學都沒上完,竟然弄了一張假文憑,花了三十五萬,混進了事業單位。還有一個小子,家裡是做服裝品牌專賣的,在結婚之前,也花了幾十萬進入了事業單位,天天不上班,就是花天酒地。這樣的所謂公務員在全國有多少?
還要用多少納稅人的錢來養活越來越多的公務員?錢從哪裡出?難道還要讓各地方政府扒房賣地來解決財政問題?
應該把那些吃空餉的公務員攆出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