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善良的人們總是過高地估計這些腐朽反動的力量,以為它們言而有信並且無所不能,結果無不上當吃虧。半個世紀無數的慘痛教訓人們,無論什麼人,什麼時候只要輕信共產黨,最後就可能搭上身家性命;1957年的右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積極發言的都是對黨的政策毫不懷疑的人。
1968年5月,我在煤礦當掘進工。熱心的朋友向我推薦一種瓷製的「毛主席像章」,直徑約50厘米,厚度約1.5毫米,底色純白光潔,製作異常精美。5角錢一枚,一元錢三枚。我「請」了三枚,放置在用肥皂箱改裝並加鎖的「百寶箱」中。接著礦區發生了武鬥,我跟著礦上的 「造反派」群眾,連夜逃到銅川市,第二天又乘車回到家鄉韓城縣。在逃離過程中,我的朋友,測量工高慶丙悄悄告訴我一個重要秘密:軍管組準備逮捕我。那時的中國,凶事雖然可卜,卻是無可逃遁的。儘管我自信並沒有犯什麼罪,卻準備迎接坐牢的厄運。
在家鄉的三個月中,惕惕然等待那致命的一擊。一直到8月中旬,已經成立了「革委會」的「煤炭部89工程處」,才派出了「紅色糾察連」一位姓鄭的「排長」,帶兩名「紅糾隊員」,在韓城縣造反組織一百多名武裝人員如臨大敵的配合下,對我實行了抓捕。先是背綁著吊在樑上打壞了黨的兩根棍子,坐實了「現行反革命」 罪行;「牛棚」關押了一年多,直到1970年2月16日,我作為「一打三反運動」的第一批祭刀者,被列入「死刑」名單,實行了公開逮捕。在這期間,那三枚 「毛主席像章」一直安睡在我那用肥皂箱改裝並加鎖的「百寶箱」中。
在上帝的保佑下,我沒有「爭取」到槍斃指標。1971年1月23日,我被押上公判大會,宣布「現行反革命罪」,判處20年徒刑。
和我一個監號的寇志德問我:「你判了20年,為什麼看起來一點也不悲觀?」我回答說:「能活下來就是勝利。關我20年,是他們的意志。不過形勢的變化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我相信最多坐十年。」
但在檢看「百寶箱」時,卻不由一股涼氣直衝脊樑:原來我那三枚瓷製「毛主席像章」,有一隻被壓成了兩半。那時損壞毛主席像章絕對意味著禍事臨頭。王石凹煤礦的採煤工寇金柱,就因為不小心「污染」了毛主席石膏像,無法處理,半夜無人時偷偷用鐵錘把它砸個粉碎,當垃圾埋掉,被判了15年徒刑。類似的悲劇時常發生,以致毛主席石膏像被許多老百姓視為「定時炸彈」。如果我「損壞」毛主席像章的事情暴露了,已有20年刑期墊底,罪上加罪,還有我活的路嗎?我的心情非常緊張,悄悄問寇志德該怎麼辦?
寇志德是一個二十三四歲的年輕人,原籍西安市,因為「綹竊」罪被勞教三年,期滿後在崔家溝勞改礦「就業」。「就業」 是二等犯人,名義上有公民權,實際上除了暫時的「生存權」,什麼自由權和公民權也沒有。他是一個星期前關進「號子」的,顯然是準備好的判刑「材料」。當我悄悄問他是什麼案情時,他小聲說:「我的案子不敢承認,要承認了就沒有命了。」原來「一打三反」開始後,勞改礦意圖「挖出」一個「反革命集團」,剝奪他們暫時的生存權,以迎合中央文件「殺一小批」的需要。他們礦上有一個姓汪的西北大學的數學教授,1957年打成右派,勞教期滿後也在礦上「就業」。因為和寇志德同住一個宿舍,兩個人談得來,關係也好,就有人檢舉:一個小偷和一個右派經常在一起,豈能沒有反革命活動?於是隔離審查,攻心批鬥,刑訊逼供。最後汪教授支持不住,招供他和寇志德組織了一個「反革命集團」,汪任「主席」,寇任「政委」。但寇志德怎麼也不承認,百般用刑,就是一口咬定「沒有」兩字。戴了一年手銬腳鐐,進來時,手腕和腳腕處磨破的傷痕宛然。由於寇志德堅決不承認,無法定案。最後,寇志德以過去的小偷論罪,判刑三年;汪教授因查無實據,免於處分。寇志德熬受非人的皮肉之苦,不但救了自己,更「救了」汪教授。
寇志德圓圓的臉,顯得頗為單純,而且善摔跤,會武術。我倆相處雖然只有一個星期,彼此都有好感,有一種說不出的信任,所以我才把自己面臨的難題告訴他。
寇志德小聲說:「你把那東西給我,連同另外兩個。」
晚上放風時,寇志德「大便」了很長時間,最後才回到「號子」。監號的門鎖上後,他對我說:「都處理完了。」我急忙問是怎麼「處理」的?他說:「我把三個像章在手裡揉碎,全扔到屎坑裡了。」
我舒了一口氣!原來事情這麼簡單,而且這麼牢靠,事前我卻發愁得不知如何是好。
不由得想起了一句「毛主席語錄」:「許多所謂的知識份子,其實是比較地最無知識的。」這話對於我和汪教授,確實有幾分道理。知識份子太單純、太天真、太輕信,太沒有對敵鬥爭觀念:人家早已把我們當作敵人,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我們卻總是用最善良的態度對待人家,信之惟恐不堅。後來我在監獄中見到許多犯了 「反革命罪」的知識份子,說起真實情況,搥胸頓足,原來大都是自誣的「反革命」。最一般的想法是:「我承認了自己沒有的事情,而黨是偉大、英明、正確的,不冤枉一個好人,難道黨竟會把假的當成真的?」但寇志德不信這個邪,死不承認。如果他承認了和汪教授的「反革命集團」,實無異以身飼虎,兩個人的命早沒了。「專案組」經常恐嚇人的話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黨是無所不知的。」即如這三枚 「毛主席像章」,寇志德把它揉碎扔進屎坑,這個「案子」,集全黨之力也不可能湊足「物證」。如果現在再搞一次「文化大革命」,就是有我這篇文章「作證」,只要寇志德堅持不承認,仍然定不了案。那些專門製造冤假錯案損人不利己的傢伙,實際上並沒有多少能耐。善良的人們總是過高地估計這些腐朽反動的力量,以為它們言而有信並且無所不能,結果無不上當吃虧。半個世紀無數的慘痛教訓人們,無論什麼人,什麼時候只要輕信共產黨,最後就可能搭上身家性命;1957年的右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積極發言的都是對黨的政策毫不懷疑的人。反而是那些對黨的政策始終不信,像寇志德這樣的人,絕不自投羅網,反而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
判刑的第二天,我被押送到西安新安勞改磚廠。此後再也沒有見到寇志德。但我經常想起他,並把他乾淨利落地「處理毛主席像章」的事情,告訴許多朋友。
願上帝保守寇志德先生全家平安!
来源:《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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