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浙江樂清維權村長錢雲會案件,一審判決「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肇事司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雖然官方再次宣布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可是,在庭審中第一次出示的關鍵證據——錢雲會死前所戴的具有微錄功能的手錶,引發了官方和民間的巨大爭議。
在2月1號的庭審中,樂清市法院公訴方出示了關鍵證據——錢雲會死前所戴具有微錄功能的手錶,並播放了其中一段時間碼為〔2010年12月25號上午9點45分46秒到49分23秒〕間的視頻。不過律師提出對錄影進行權威鑑定的要求,沒有獲得法庭支持。
隨著這段視頻被公布到網路上,大量網友展開偵探式的質問。為什麼錄影只有兩分鐘不到時間?為什麼錢雲會正好在被撞之前,開啟了錄影功能?為何錢雲會被輾死 時沒有慘叫?為何他死後手錶被人拿走,警方又在1月10號之後才尋獲?網民強烈懷疑有人偽造假證據。網友調侃說,「頒個奧斯卡最佳剪輯獎吧!」
此後,新浪網又爆出所謂的30分鐘沒有剪輯的錄影,但被找出了更多的疑點。
大陸著名足球評論員李承鵬在他的博文《出事表》中,詳細分析了這段視頻。他發現了以下疑點:這段視頻中間被剪裁了1分20秒,不是完整的原始視頻;全視頻 聽不到重載車急剎時應有的剎車聲!視頻最後結束時不是黑畫面而是靜止,說明視頻並非到此結束。此外,錢雲會被撞後人飛到路邊,傘卻沒有飛,以及供詞前後矛 盾等等疑點。李承鵬認為,這個視頻反而讓疑問更多。
2月5號,中共官方《新華網》發表題為《警惕網路推手誤導網上輿論》的文章。文章聲稱,錢雲會案件是由網路推手製造、推動、擴散謠言而讓網民因此難辨真假、信假為真。
博客作家石三生撰文表示,到底誰才是中國區域網中最大的網路黑手?如果網路不是動輒遮罩監管甚至逮捕勞教,網民們有必要隱姓埋名才敢說句話嗎?新華社想一言一統天下,為什麼不乾脆提議修改憲法,將那好看不中用的「言論自由」四個字直接刪除了不是更好?
在這之前,《新華網》1月29 號曾透露,已經找到可以證明此案為單純交通事故的關鍵新證據——就是錢雲會的手錶。報導還聲稱,這進一步佐證了公安部門,認定這起案件為一起普通交通事故的結論。
1月30號,新加坡《聯合早報》針對《新華網》的報導發表評論說,這是繼《中央電視臺》上週三播出的相關調查報告之後,中共官方媒體一週內第二次高調澄清這起備受輿論關注的事件,其有意維護日漸低落的政府公信力,以及引導輿論導向的意圖十分明顯。
来源:NTD【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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