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雲會被「交通事故」,官與民意見相反,至今仍然爭論不斷。筆者以為,無需再爭論,錢被共匪殺害是鐵證如山。
首先,溫州的「狼官們」具有殺害錢雲會的強大動機。錢雲會作為民選村長,他不同流合污,不去當黑社會,這本身在中國就是個奇蹟。去看看東南沿海,去看看凡有道路經過的地方,也就是修路中村長可以配合鎮縣市省等衙門撈好處的地方,哪有幾個不是黑社會能當上村長書記的?到處都是村長與鎮長們和諧和諧的,而錢雲會居然拒不加入貪贓行列,這本身就令狼官們不高興了。偏偏這錢雲會不僅不同流合污居然還領頭為民上訪,而且是多年上訪,而且還是屢次被關押後居然不肯悔改地上訪的村長,這太令「狼官們」仇恨了。去查查溫州的既得利益者,有哪一個不希望錢雲會出車禍或什麼的死掉?筆者瞭解到一個真實的事情,一個老上訪戶病死了,鎮官們奔走相告,喜洋洋如當新郎官。錢雲會更難纏,那麼溫州「狼官們」豈不是錢雲會出什麼事死掉的動機更突顯?
其次,所有的爭議,都無需爭議。也就是說,凡是所有爭議是自殺他殺或政府殺的案件,全部無需爭辯,就是被共匪所殺。土匪是沒有道理的,殺人成性、屢教不改的土匪更沒有道理。爭論誰殺的沒有意義,不管是怎麼死的人都是被共匪所殺。如果不是中共的反動統治,一個好好的人為何要自殺為何要自焚呢?就比如成都的唐福珍,人家還是個小老闆,房屋還比較大,家庭條件還是不錯的,為何要以自焚這等劇痛的方式死呢?她的死難道不是被共匪所殺嗎?每一年每一月每一天,多少人死於共匪手下呵?
第三,在任何公正公平的社會裏,都得有個相當的秩序。發生什麼事情,有警察有法庭有民間的社會的團體去調查去處理。可共匪不。錢雲會事件分歧那麼大,理應讓社會去查實。但共匪不是這樣做,他做的就是先搶屍體,先抓證人,先把一切反抗的力量約束住,先把不同的聲音壓制住,然後再公布一家之言。就如交通事故中,一方未經官方或民間的調查就強行毀滅證據,那麼完全可以認定他就是過錯的一方。如果是交通事故,共匪為何不敢讓個人、民間團體去調查呢?讓大家調查呀,相信如許志永等全國級的法律專家,不會如中共一樣信口雌黃,調查的結果應是可信的,調查之後,豈不是真相清楚了嗎。但是,中共它不敢讓人調查。不是做賊心虛是什麼?不可以認定錢雲會就是被共匪們給活活壓死的嗎?所以,今後,凡是出現不讓調查,阻撓調查的,就是有問題,就要認定是政府作的案。
中共早已失去了人性。所有的公民應當不斷積蓄力量、不斷抗爭,早日結果了它的狼命,才有可能在中華大地上實現公正與正義,才會有公民們講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