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冷國權販毒案」出現戲劇性逆轉

發表:2010-12-08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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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冷國權販毒案」有中國最大「被毒梟冤案」之稱。一審判主要被告冷國權死刑。12月7日丹東中院二審開庭時,另一名被告李春吉當場翻供,讓案情出現戲劇性轉機。  

當地時間12月7日中午12點,丹東中級人民法院就「冷國權販毒死刑案」二審開庭。該案主要被告冷國權、李英全被控「走私販賣冰毒」,一審 被判死刑。該案另一名被告、也是冷李二人的舉報人李春吉一審被判無期。然而就是最初向丹東公安機關舉報商人冷國權和合夥人李英全向境外販毒的李春吉,在法 庭上推翻一切供詞,承認自己是「出於報復誣陷被告」。李春吉的翻供為本案帶來徹底轉機。

良心不安 證人翻供

該案被告之一李英全的代理律師、全程辯護人梁小軍律師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說,這樣戲劇性的案情轉變,在他職業生涯裡還是第一次遇到:

「第三被告李春吉是個老頭,他7日在法庭上說,因為欠冷國權和李英全錢還不上,兩個人經常追債,還打過他,所以他懷恨在心,就舉報他們走私毒品。」

梁小軍分析說,導致李春吉推翻證詞的原因是他受不了良心的譴責:

「李春吉沒想到一審判決結果會是(死刑)這麼嚴重,所以他今天(12月7日)開庭時說,'我後悔了,我覺得這麼做太狠了,我都是做的假供詞。'」

他人誣告 屈打成招

梁律師介紹說,李春吉之所以自己也是被告人之一,是因為他在向丹東公安局舉報冷李二人時,說自己是走私毒品行動的參與人之一,因此知道內幕。丹東公 安局接到舉報後隨即逮捕了冷國權和李英全。冷國權的代理律師騰彪在推特上實時報導12月7日二審的情況以及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

根據騰彪發表的推文,冷國權和李英全二人被捕後否認一切指控。丹東禁毒大隊對其使用酷刑。冷國權告訴代理律師他被刑訊逼供的方式有,「吊打,電棍, 火烤,拳打腳踢,連續剝奪睡眠,冬天潑冷水,小燕兒,苕帚棍支眼睛,劈腿等等。」騰彪律師還在推特上發表了冷國權對刑訊逼供的詳細描述。另一名被告李英全 也表示遭酷刑逼供。12月7日,冷李二人在法庭上也表示,認罪純屬逼供的結果。二人同時展示了身上的傷痕。李英全的代理律師梁小軍說:

「我看過我當事人手腕腳腕的傷,而且他們進拘留所時也是有傷痕檢驗報告的。」

梁律師說,隨著李春吉翻供,以及冷國權、李英全的供詞是刑訊逼供下產生,因此整個案件目前的證詞都沒有存在的意義。梁小軍和騰彪兩位律師在推特上介 紹「冷國權案」進展時均表示,「幾位被告的證詞出入極大,一審判決書前後矛盾,疑點重重,隨著李春吉的翻供也使本案真相大白。」

緝毒隊長 執法犯法

「冷國權案」的第四被告、丹東緝毒大隊副隊長鮑忠武也是本案的一個關鍵人物。據梁小軍律師介紹說,冷國權最初是緝毒大隊的司機,在隨同執行緝毒任務 的過程中發現副隊長鮑忠武有私藏繳獲毒品的行為。冷國權將此事上報給丹東緝毒大隊的隊長。副隊長鮑忠武有可能因此對冷國權懷恨在心。目前尚不清楚的是,李 春吉誣告冷國權、李英全,是否與鮑忠武有關。12月7日,李春吉在法庭上表示,是他個人出於報復動機進行誣告並作偽證。鮑忠武否認利用公職私藏毒品,但被 警方在車中繳獲350克冰毒抓了現形,只能對販賣毒品供認不諱。根據中國的法律,販賣海洛因和冰毒50克以上即可判處死刑。

梁小軍律師分析說,「冷國權案」應該會進行重審,被告兼證人李春吉會因誣告和做偽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梁律師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最後說,本案給他的最大感受是:「有良心的存在,就有希望。」



来源:德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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