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模仿,從未被超越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據網易新聞網1日消息,工信部官員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為「山寨產品」正名,表示模仿也是一種創新,也是一種發展,對山寨產品要區分知識產權。網友調侃道:「山寨也有知識產權?抄的作業也算是自己寫的唄?」,沒有保護產權技術的環境將阻礙進步。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楊學山表示,山寨產品是知識產權保護裡面的一個重要內容。他表示,不能簡單地說生產「山寨產品」,就對這個企業或者對這種產品說 Yes 或者No。如果說他這個模仿沒有侵犯到專利權人所聲稱的權利保護的對象,那麼我們還是支持這樣的生產,因為模仿也是一種創新,也是一種發展。這也是我們看待「山寨」現象的一個基本原則。
網易浙江杭州網友發貼到:「我悄悄地感覺到了騰訊和此部門的關係,嘿嘿。」
網易湖南湘潭網友「身騎」跟貼說:「如果你是個廠家,千辛萬苦研究出來的能給你帶來幾千萬利潤的東西被人拿了用了而且它還不把一分錢給你。你高興麼?如果這種現像在中國非常普遍,那誰還有作為知識產權原創者的動力?公信部的人啊,服了你們。」
網易加拿大網友「墨凰」表示:「 其實西方作專利保護的目的(1)賺錢(2)鼓勵發明者。如果放任山寨不管,的確是‘有福同享’但是又有誰願意去做那發明創造呢?自己的創新被無償山寨,誰都不舒服的吧。不保護專利的後果就是中國人自發的創新越來越少。」
網易北京海淀網友「阿貓0172」說:「我要告訴說的是,如果你不創新,只是山寨,你永遠超不過人,你永遠只能山寨別人快淘汰的東西,而且還有一些東西你是永遠也山寨不來的,等你看到,也許就是滅亡的時候。總之,如果一味山寨,不要相信那些既得利益的官場鼠輩。」
網易香港網友 「ryoliang5236095」表示:「可笑可笑,沒有專利,新的技術可能還沒出來就已經滅亡了。還談什麼人類進步?你要現實的例子?你拿中國和美國 比較就好了。一個是不尊重知識產權的國家,一個是尊重知識產權的國家。FB創始人就因為聽了哈佛同學的關於FB的想法就賠了6000多萬美金。你看看中國最大的網際網路企業從頭到腳都是抄襲別人的,活的還比人和人都滋潤,呵呵,我就是笑笑。」
網易江蘇南京網友 「sendy」說:「照這麼說還要專利局幹嘛,直接撤掉,大家都可以山寨吧,這是一個怎樣的價值觀?還工信部呢?真山寨,這麼鼓勵創新呀,服了這些人,不會做事就算了,不會說話,能不能少說兩句。悲哀!」
網易廣東深圳南山網友一語中的:「中國特色制度的產物,讀初中高中時候不知道為什麼美國和歐盟嚴歷禁止高科技出口中國,現在工信部已告訴了我們,我們不需要規則可以合法去仿製別人幾十年研製的科技成果。真是無恥,是對科學家的侮辱!」
網易美國網友做了總結性的發言,他說:「山寨的也有知識產權?抄的作業也算是自己寫的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