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鐵市長」之稱的深圳前市長許宗衡,在任職期間,幾乎插手所有深圳的大型工程,貪污的金額高達20多億元。由於案情嚴重,許宗衡將被判處死刑。不過,輿論認為,中共把許宗衡和原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文強一樣,判處死刑,更多的是出於政治考量。
據報導,許宗衡的主要罪狀包括巨額貪污、買官、生活腐化,而其中最嚴重的指控是「買官」。
網友們對『許宗衡將被判處死刑』的說法,紛紛表示反對,他們想通過活著的許宗衡,揪出更多的腐敗分子。
據瞭解,在拘留初期,許宗衡一直不願供出罪狀,甚至用筷子插喉企圖自殺。輿論認為,他是在試圖用自殺方式來保護他的「上線」。
香港《信報》報導,關於許宗衡案件的最新報導中,《新華網》有一段文字說:「許宗衡利用手中的職權,勾結商人斂財,然後將所得賄款用來買官。雖然買官行為涉及眾多要員,不過現時中央不希望向上蔓延。」
在許宗衡被捕後,只有福田區區委書記的李平、龍崗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鐘新明等地方官員落馬,至於與許宗衡過從甚密的市府主要領導人也沒有再被追究。
自1990年起,深圳特區主要領導人的人事安排,基本由中共中央部委或中央指定外省高級官員調任;不過,許宗衡卻打通天地線,打破了這一傳統。消息人士指出,許宗衡被拘留前的12年內,從一名深圳市委組織部的處長,步步高陞到副部級的深圳市長,期間涉及買官的行為,這一指控幷不尋常。
政治評論員劉銳紹形容,許宗衡這些高官判刑的輕重,從來都不是以犯案的輕重來量刑,背後的政治考量更重要;許案幷非純經濟犯罪、貪污案,也不是地方法院可以定奪。如果他被判死刑,顯然是中共為了殺一儆百,也考慮到案件牽連的廣泛性。
眾所周知,許宗衡是前廣東省委副書記黃麗滿一手提拔的。在許宗衡被調查之後,黃麗滿在去年6月13號這天被中紀委人員執行「雙規」。
黃麗滿畢業於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分配到前四機部也就是後來的電子部工作,與當年電子部領導人江澤民等都有交往。而黃麗滿下到地方,先在海南,沒有被提上來,再轉調到深圳,由江澤民間接過問,在較短週期內,就做到深圳一把手。之後又升遷到廣東省人大主任的位置。
重慶黑社會保護傘文強被判了死刑,而現在,許宗衡身後的「文強」到底是誰,是否會被「政治考量」以及「考慮到案件牽連的廣泛性」給模糊了?我們持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