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11-10 22:48:52作者:
如果自己是在美國境內逾期停留,是否可以申請職業移民呢?如何才能調整身份呢?
下面是美國律師回答讀者有關移民問題,可為華人追求夢想棲息地的一些參考。
問:我是從臺灣以旅遊簽證入境美國,但因逾期未歸至今已約九年,目前在餐館以非合法身份工作。我母親持有綠卡已有10多年,但因時常來往兩地,所以至今尚未申請公民,目前在美國與我同住。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母親今年剛滿65歲,但她不會英文,如果她申請公民入籍是否可以不必經過考試?
我今年40歲尚未結婚,如母親以綠卡或公民身份申請我大約要多久時間?我是否可留在美國調整身份?
以我的情況是否可以合法與持有綠卡或公民之女子結婚?婚姻期間可否繼續留在美國?還有那些部分是我必須注意的?
我目前是否還有資格申請職業移民?如果可以,僱主必須準備那些資料?
林榮傑律師回答:
綠卡持有人申請公民時,要求豁免入籍考試,一般的條件是:50歲以上居滿20年或55歲居滿15年,申請入籍毋須考英文,但須應試美國的政治、歷史。
若申請人65歲以上,也居滿20年,則英文及美國政治、歷史的考試都可豁免。
現今,以綠卡身份申請成年未婚子女,約須6∼7年,以公民身份申請成年未婚子女,約須4∼5年。唯以上兩者,皆無法讓你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
在美國不論你是何種身份,結婚是憲法上的權利,唯你逾期居留的狀態,並無改變。
若有逾期居留的情事,與綠卡持有人結婚,無法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與美國公民結婚,才是唯一可以留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的途徑。
僱主當然可以為你申請職業移民,不同的職業移民申請,有不同的條件要求,你可以諮詢你的律師。
唯逾期居留的情事,將會影響你的職業移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