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建築活動至少有七八千年以上有實物可考的歷史。數千年來,雖經歷多次社會進化、朝代更替、政權分合、民族融匯以及不同程度的外域文化影響,但不同時代的建築卻都能在傳統基礎上各出新意,博採眾長,持續發展,逐步形成鮮明而穩定的共同特徵,數千年來一脈相承,從未中斷,成為世界建築中雖非歷史最悠久,卻是延續時間最長、獨樹一幟的建築體系。從這點考慮,可以推想,在古代必有一整套城市規劃、建築群布局和建築物設計的原則和具體的方法,隨著時代不斷演進、發展,日臻成熟完善。在其控制下,古代建築才能在發展演進、推陳出新的同時,做到一脈相承,保持其建築體系的長期延續和基本特徵的穩定。探索這些古代規劃、布局和設計的原則、方法,對於瞭解古代建築傳統得以形成和延續發展的種種因素、從更深的層次上認識和闡揚中國古代建築的卓越成就和所達到的科學水平,總結歷史經驗,都有重要作用。若能持之以恆,群策群力,在更大的範圍內開展工作,逐步把它全面地揭示出來,也將有可能對規劃設計工作者深入瞭解傳統,從中取得參考、啟發和借鑒起一定作用。前此,我們已對古代城市規劃、大型建築群組布局進行了初步探討,發現了面積模數和模數網格的重要作用,下面將循著已發現的一些線索對建築物的外觀設計進行探索。
中國古代建築以木構架建築為主體,木構架建築在正面寬度上以間為單位,正面每二柱之間稱為一間,間之寬度稱「間廣」,若干間並聯組成一座橫長矩形的單體建築,再由若干座單體建築圍合成內向的院落。木構架建築在進深上以屋架上的椽或檁數計,早期(宋式)稱幾架椽(指椽跨距),晚期(清式)稱幾架(指檁數),大型建築在側面(山面)上也分間,一般以二架椽為一間。平面矩形的單體建築,屋頂形式有硬山、懸山(均兩面坡屋頂)、歇山、廡殿(均四面坡)幾種,後二種屋頂下可加下檐,構成重檐屋頂。在具體表示一座建築物時,稱面闊幾間,進深幾椽(或幾架)幾間,上覆某種屋頂。
單座木構建築受等級制度限制,屋頂大都為兩坡的硬山或懸山,只有宮殿、王府和壇廟、寺觀等才可用歇山或廡殿頂,故屋頂的可選擇性較小,外觀變化不夠豐富,但較大型的建築可用加前後廊、前後抱廈、左右耳房等附屬建築的手法,形成外形較複雜、變化較豐富的組合體。當主體為二三層樓閣時,若令附屬建築比主體建築低一至二層,可做到主次分明、高低錯落有緻,形成頗為豐富壯麗的外觀,其形象在宋代繪畫和現存一些明清樓閣建築上都可看到。中國古代建築雖以在平面上展開的院落式布局為最突出的特點,但院落中的單體建築、特別是主體建築形象的完美,附屬建築與主體建築之間在外觀和比例上的和諧統一也是建築群組設計成功與否的關鍵。從現存大量優美和諧的建築物和院落群組看,古代在單體建築的設計上也必定有較成熟的設計方法。
在(宋)《營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中,分別記載了用「材分」和「鬥口」為模數設計單體建築的方法。自梁思成、劉敦楨二位先生創建中國古代建築研究這一學科以來,數十年間,經過兩三代學者的研究,對這兩部書中所載模數制度已基本瞭解。但因這兩部書是為工程驗收而編著,詳於構件斷面尺寸,而對建築物的面闊、間廣、柱高等大的比例關係較少涉及。如在《營造法式》中只有「若副階、廊舍,下檐柱雖長,不越間之廣」一句,即柱高等於或小於間廣;《工部工程做法》則記載一般建築下檐柱高為0.8面闊,也是柱高小於間廣。但二者都屬於控制數宇,並未涉及更具體的比例關係。由於在古代典籍和建築專著中迄今尚未發現有關記述,我們要探討古代木構建築在外觀設計中大的比例關係問題,只能通過研究現存的實物來進行,這就需要對有精確實測圖或實測數據的建築物進行......。
来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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