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議中的廣東省新勞工立法引發的爭議繼續發酵。香港和內地的各界人士繼續對企業民主管理和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草案發表意見。據參與立法審議的人士透露,儘管新勞工法目前因港商的強烈反對而擱置,但保護勞工權益的法律勢在必行,預計將在明年上半年通過。
以港商為主的資方團體對廣東省和深圳市擬議推出的新勞工立法表示不滿,尤其是對工人參與企業管理以及工資集體談判機制的條款表達了極大的擔憂,認為這樣做會導致企業管理混亂和勞資矛盾的激化。
香港和大陸的人權及勞工團體則抗議資方只顧追逐利潤,降低成本,而對勞工的基本權益長期持漠視的態度。絕大多數法律和學術界人士則對廣東和深圳市政府在審議新勞工立法草案的過程中要求兼顧勞資雙方的利益,並擱置立法的做法表示不滿。
香港大學和深圳大學聯合舉辦「集體談判立法對未來勞資關係的影響」的研討會,邀請勞資雙方以及法律、學術等各界人士對廣東省和深圳市擬議中的新勞動法發表意見。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傅華伶說,大陸的一部立法在香港和內地同時引起強烈的反響,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港商:提升勞工權益不宜操之過急*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常務會董鄧燾(美國之音 許波)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常務會董鄧燾代表在內地投資的港商發表了他們對新勞動法草案的看法。他說:「本會認為,實現企業管制民主化,是企業經營發展的理想目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另外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對於中國企業而言,也是一個嶄新的課題,應透過提升經濟水平和國民素質逐步發展,需要認真地研究,不宜操之過急。」
鄧燾表示,目前全球經濟形勢還不明朗,港商尤其需要一個穩定的政治環境,如果貿然實行企業管理民主化和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必然激化勞資矛盾,也會影響港商響應大陸政府的號召,加快珠江三角洲產業更新換代的進程。
鄧燾還呼籲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體諒港商所面臨的困難:「事實上,廣東省政府最近大力提升最低工資的標準已經是加強保障勞動者生活素質的一個重大舉措,惟對企業的營運也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在市場還沒有對這次影響完全消化的時候,如果接連推出民主管理條例和工資集體協商,就有可能加劇負面的影響程度。」
引起香港工商界極大恐慌的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規定,一個企業中只要有三分之一的職工聯署,即可啟動集體協商機制,要求加薪,而資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對協商機制予以配合。企業民主管理條例要求公司董事會接受勞工代表,而且勞工董事不得少於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這兩項條例法案原定在9月末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表決,但是在香港工商界的強大壓力下,法案被擱置了。
*工人:勞動時間長報酬低老闆苛刻*
廣東港資企業工人代表劉德昌(美國之音 許波)
劉德昌在深圳的港資企業工作了10多年,研討會的主辦方邀請他作為勞工代表發言,介紹珠江三角洲地區主要是農民工的工人勞動和生活狀況。他說:「我們工人的工作時間基本上在10到12個小時,甚至更長。我們的勞動報酬只是拿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我們的工資主要是靠加班獲得的,如果不加班,我們的生活就很困難,無法維持基本的生活需要,更談不上溫家寶總理所說的‘更有尊嚴’的生活。」
劉德昌以具體例證反駁了港商提出的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已經保障了工人權益的說法:「我們老闆在每一年增加最低工資標準的時候都會相應增加我們的生活扣款和住房扣款。以我所在的工廠為例,7月份我們的工資由900元提升到1千1百元,但是以前我們的住房費才60元,現在提高到100元,收費從以前的6元提高到9元,而我們的住房、宿舍和生活質量卻沒有提高。甚至工廠在廠規和行政管理制度方面進一步嚴厲要求,各種罰款加倍地提高。」
*專家:新法勢在必行,資方不必擔憂*
東莞一家通信技術設備公司的工人在工作(美國之音 張楠)
廣東省律師協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分會主任肖勝方參與了新勞動法制定和審議的過程。據他透露,甚至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也私下向他反應過一些美國廠商的憂慮。肖勝方說,所謂工人參與企業管理所涉及的只是工資集體協商,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和廠務公開這幾個方面,資方大可不必談虎色變。
他說:「我贊成實行民主管理條例和工資集體協商談判,因為這些我們已經推行了很多年,推行得很不理想,有必要重新通過這些法律的完善,加快這些過程的推進。相關企業也不需要因此而談虎色變,並不會過多地增加企業的成本。有些權利本來就是勞工應該享有的,並且在歐美國家已經是一個很成熟的制度。
肖勝方透露,目前暫時擱置的新勞工立法仍在繼續聽取各方意見,預計將在明年上半年通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