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杭州市民張建中發起的,64人連署罷免人大代表趙之毅案,在中國引起了關注。發起人張建中因私產被喜得寶集團公司董事長趙之毅佔用多年,他認為趙之毅的行為是知法違法,已經失去作為人大代表的資格。可是,他的申請不但被駁回,還遭到喜得寶公司起訴。
由人民直接發起要求罷免人大代表,這在浙江省乃至全中國都不多見。8月17號,杭州市民張建中向杭州市下城區人大常委會,遞交了一份有64名公民簽名的申請書,要求罷免下城區人大代表趙之毅。雖然被區人大常委會駁回,但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已經成為全國性的新聞事件。
8月19號,杭州市下城區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張建中提出罷免區人大代表趙之毅事宜的答覆》,認為綜合64名選民各項理由,張建中提出的罷免不能成立。
因為張建中本人不是趙之毅原選區下城區潮鳴街道選民,而且聯合署名的64人中,其中原選區選民不足50人,而且所提出的罷免理由也不成立。
9月21號,喜得寶公司說,張建中出於個人私利,人為將一起已被二審法院判決認定的普通房產糾紛案,演變為「選民罷免人大代表案」,使得喜得寶公司的形象受到嚴重損害。因此,喜得寶公司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張建中賠償損失。
杭州自由撰稿人昝愛宗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他是以前房子的事,找記者,請了半天也請不來一個記者。但是他通過罷免這種事情,新聞性比較強,時效性也比較強,也有轟動效應。所以他走這條路,反而一下子了把他的事情引起關注。」
暫愛宗說,據張建中介紹,杭州市下城區羊千弄的房產佔地0.76畝,是他祖上房產。1968年,被杭州漂染廠,也就是杭州喜得寶集團公司前身,強行佔用,到現在都沒有歸還給產權人。
去年7月21號,杭州市下城區法院認定,由趙之毅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喜得寶集團,在法院作出證據保全的裁定後,仍然擅自拆除了還存在產權爭議的房屋,妨害了民事訴訟的進行,而處喜得寶1萬元的罰款。
杭州維權人士朱虞夫也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張建中這個做法很好。現在是網路時代,有的權力部門一手遮天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来源: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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