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9-22 22:39:39作者:
聯邦司法部北加州的檢察官員公布,四名詐騙銀行超過130萬元的舊金山華裔男子,已承認控罪和被判刑。
負責北加檢察事務的聯邦檢察官梅琳達‧哈格表示,四名被告利用銀行給予的貸款額(credit line),向銀行借款,然後以假支票存款進銀行帳戶,再立即到自動提款機提款,以這種方法詐騙了多家銀行超過130萬元。他們已承認使用假支票、存款、提款和利用有關款項購物等多項詐騙罪。
46歲的司徒金(譯音,Kam Seto),已承認控罪,並且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上週被法院判刑45個月,其中的21個月是詐騙銀行的刑期,24個月則為竊盜他人身份的刑期。
38歲的吳智健(譯音,Zhijian Wu),稍早前已被被判刑33個月,並且須退回71萬9000元給被騙的銀行。
45歲的陳彼德(譯音,Peter Chan),稍早前已被判刑31個月,並且須退回58萬9000元騙款給受害銀行。
38歲的吳肯特(譯音,Kent Wu),也已被判刑33個月,須退回69萬5000元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