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9-18 13:23:03作者:
位於美國堪薩斯州維契托市的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布朗,高齡一百零三歲,光是出庭,就被認為是這一天的奇蹟。他的鼻子插管,以便在聽審時輸送氧氣。而且他還警告準備打冗長官司的律師,他可能沒辦法活到目睹案子結案,也不忘幽默地說:「到了這把年紀,我甚至不買青香蕉(意思是怕活不到等香蕉熟)。」
出生在一九○七年,曾參加二次大戰的布朗法官再過不到一年—如果他還活著的話—將會是美國歷史上最高齡的在職聯邦法官。
嫌犯希克斯在聽到可能判自己入獄的法官竟如此長壽時,不禁忐忑不安。他擔心,布朗的心智是否健全到足以瞭解複雜匯款詐騙案件的法律問題,以及是否健康到足以進行最後整整費時兩年的聽審過程。
美國憲法給了聯邦法官堪稱絕無僅有的選擇,亦即「素行良好期間」可持續在職。在實務上,這意味想做多久,就做多久。雖然大部分的法官都選在六十五歲退休,繼續領取全薪,但也有像布朗這樣不服老的法官。
美國司法部愈來愈依賴這些半退休資深法官,他們現在肩負聯邦法院五分之一的工作量。不過,最近若干法院也開始因應伴隨法官高齡工作而來的挑戰,包括年紀與健康相關問題。
像布朗法官就做了些妥協,他減少審理民事案件,不再審理可能很冗長的司法案,分散開庭時間,還有不再爬樓梯到四樓的法庭。
要讓無法執行工作的法官去職,除了可以由法官所組成的委員會投票決定外(這在美國只發生十次),還可以委託受信任的同僚以建議方式告知。布朗法官早就委託好幾位同事這麼做,但他也說:「我希望我會死在這天來臨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