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9-08 06:26:54作者:
在布朗士幫親戚經營餐館的陳先生,因為兒子送外賣一個月內遭兩次打劫而打算搬家,但租房合約尚未到期,他擔心違約遭控告,6日前往福建同鄉會進行法律諮詢。律師戴禺表示,陳先生可將房租押金抵房租,立刻搬走,將鑰匙與搬家通知一起寄給房東。
陳先生說,兒子來美才一年半,最近到布朗士親戚開的餐館打工,幾個月前親戚返中國休假,他幫忙管理餐館,為了工作方便,兩個月前就在餐館附近Avenue Saint. John近Beck St.租了一個公寓,月租1200元,租約簽了一年,但實在因為太不安全,擔心兒子的安危,不得不搬家,但又擔心租約未完遭房東提告,不想惹上官司。
「我兒子7月28日晚上、8月30日白天遭到兩次搶劫,第一次被兩非洲裔男子用鐵棒把我兒子的頭、肩膀、胸部打得多處受傷,休息了幾個星期才又帶傷工作。結果沒有想到8月30日大白天,只是把外賣送至餐館對面,就被一名非洲裔、一名西語裔用手臂勒住脖子昏厥過去,躺在地上剛剛甦醒又被一陣拳打腳踢,頭部、肩膀和胸部再度受傷,至今仍在就醫。」陳先生說,警方逮到一個嫌犯,可該名嫌犯不承認自己曾搶劫他的兒子,警方就把這個人放走了。
他說,該地區每隔兩、三條街就有一家中餐館,事情發生後,周圍的多家中餐館都不再送外賣。而且他住的地區治安很差,所租公寓住了很多毒販、搶匪,為了保障兒子的安全,決定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