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有必要,建立金融國資委則是個糟糕透頂的主意,如果金融國資委成行,將在金融領域重演國務院國資委的一幕。
建立金融國資委的理由到底是什麼?為金融企業樹立市場體制的理由顯然說不通。中國的金融機構歷經數次改革,從壞帳剝離、建立股份制到上市,無不在為市場化打基礎。既然已經是市場化的公司,已經是上市的公眾公司,按照公司法與證券法行事即可,何必讓金融國資委統管金融全局。
金融國資委的主政者財政部呼聲最高,但財政部的職能與大金融監管公司、與金融國資委的性質都不符合。財政部理應在公共財政方面著力,為推進中國的財政體制與稅收體制改革多做貢獻,而不是成為所有金融機構的太上皇。一旦財政部成為太上皇,剛逸出行政序列的金融機構又被納入行政的框架中,以後各金融機構擴張規模的衝動將讓投資者難以招架。
目前匯金履行的是控股股東的職能。匯金以前屬財政部後劃歸中投公司,有人譏諷匯金在市場與行政之間非驢非馬、妾身不明,但即便如此,匯金還有向市場轉型的可能,一旦劃歸金融國資委,就會變成一頭徹頭徹尾的騾子,難道這比比非驢非馬要好得多?
以往曾有類似的金融國資委機構。1998年的機構改革中,國有資產管理局被撤銷,原職能並入財政部。金融類和非金融類國資的基礎管理職能分別劃歸財政部金融司、企業司。同年,為防範金融風險,防止地方政府過度干預金融,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集中央屬金融機構的人事權,並在金融工委的框架裡建立金融機構外部監事會制度,實際履行部分出資者職能。2003年的機構改革又對這一架構進行了重大調整:金融工委被撤銷,主要部門並入從央行分出的銀監會,有關央屬金融機構的中共組織關係管理分別放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原外部監事會按公司治理原則,成為金融企業的內設機構。在上述階段,財政部金融司除了不具備人事權,實際基本擔負著出資人的大部分職能。就是到現在為止,財政部金融司仍然有極大的權力,這才有了前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徐放鳴受賄案。
各方都在爭搶金融機構國有實際出資人的角色,也許我們可以閉上眼睛樂觀地宣稱,各機構都想為中國的市場改革多做貢獻,但掌握的資金量之大難道不是搶奪的理由嗎?
據說上海金融國資委的試點緊鑼密鼓,被視為全國的榜樣。2009年8月,上海市政府發布上海金融國資國企改革的指導性文件《關於進一步推進上海金融國資和市屬金融企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規定,「按照本市國資委委託監管有關辦法,由市國資委委託市金融辦對國家出資的市屬金融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以及「市金融辦根據相關法規和委託監管職責,負責研究制定金融國資監管的具體辦法,實施對金融國資的具體監管」。金融國資委呼之欲出。
上海倒是國企的大本營,無論是實體還是金融,但上海的金融業市場化並沒有成為全國桿竿。不說別的,就說在上海金融業的活躍度比深圳都要低,而愛建股份等公司的重組之低效、漏洞之大就讓人瞠目。
由於我國金融航母越來越多,平安、中信等公司跨越保險與銀行、銀行與證券等領域,一行三會各司其職的確容易形成監管死角。美國的做法是通過金融監管改革加大美聯儲的許可權,中國也可以在現有的一行三會之上建立全能的監管機構。但這一機構只能司監管、協調之職,絕不能以金融行業的保值增值為目的,否則,我們譴責電信、石化的壟斷尚未見效,又得譴責金融業的壟斷,中國的民企將走投無路。
一個糟糕的主意歇菜,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