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7-28 23:22:21作者:
李氏鵬者,故相也。致仕歸,百無聊賴,唯塗鴉以度日。撰《陸肆日記》,欲撇己責。屢呈其《記》於上,圖付梓。帝弗許。自視耄耋,又得疾,恐來日無多,因托家奴,陰塞殘稿於香江,以頒行,使天下知。帝覺,令東廠收而毀之。李無奈何,銜恨而已。
有好事者,得副本,掃瞄之,發諸大網,天下始知,觀者如雲。帝怒,李亦駭。然市坊無有紙本行,上亦姑赦李。近有夷人陳生者,竟盜印之,且公然曰:「我侵李權而付梓,意乞李氏之對堂公薄也。」李聞之,吞齒入腹,懊傷不已。
初,《記》流播於網,有司惡其泄,敏感而屏閉之,視「鵬」字為妖異。或有拆「鵬」為「月月鳥」者,亦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