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雪恥深仇二週年日,此生,永遠不會忘記2008年6月12日我在楊浦區人民政府內所受的恥辱…….(見去年報導和我的新浪博客,部分博文被新浪刪除)
我用EMS向楊浦區人民政府再次遞交了一份申請政府依法履行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權和人格尊嚴權的文書。當我路過信訪辦門口,看見很多警察在信訪辦門前維穩,透過玻璃,我看見了那條信訪辦雇佣的惡狼------於強,於是,我衝進門去,對著他拍了張狗頭照,由於距離太近,可惜只照了這畜生半張豬頭臉。想到我正在行使法律程序,不予犯法,於是我便大聲疾呼門外警察來抓凶手,誰知,幾個警察又像木雞似的呆著一動不動,這下積壓在我心中兩年的怒火終於像火山的岩漿一樣在我身上暴發。我衝上前去想砸死這畜生,沒料這畜生像兔子似的撒腿就跑,眼睜睜地看著他在警察的注目下又一次躲進了區政府。那個恨呢,氣的我差點吐血身亡。真後悔身上沒帶把利器,不然我非要了這畜生的狗命!。
氣血攻心使得我一個晚上不好受,想想又為今天沒有得手感到慶幸,我默默地用前輩話來教誨自己;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這種五大三粗的賤狗,值得我為他生那麼大氣嘛?這個年頭很多的不法之徒都在公然的挑戰正義、良心、道德和法律,至於輿論則更是不放在眼裡。這些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欺名盜世,殺人越貨,可謂是無惡不作。如果逼得我一定要違法,那就一定得驚天動地,殺人也得殺個夠本的,於強,這條爛狗不夠本!該死的是躲在他身後那個指示、包庇這條瘋狗咬人的幕後黑手,那個信訪辦害民爛官、幫凶楊繼承,這狗說了,是他的處長,楊畜生(信訪辦主任)在罩著他。楊繼承,你戲稱自己以前是法官,一個懂法的人卻在背後雇佣、教唆、指使惡人違法犯罪,真當可以永遠讓你無法無天了,人在做,天在看,你的惡行一定會得報應的。
忍生吞聲了兩年,楊浦區政府始終未給解決。區政府、警察等各有關部門就當沒發生過一樣。看來民間的流傳「楊佳不襲警,沒人能知道上海警方是如何執法的」話是很有道理的!楊佳,你在為自己報仇的同時也在為我們這些層出不窮被警察草菅人命致死的民眾發出吼聲!如果你在天有靈,請助我能用以牙還牙的方式,報仇雪恥。
狼也有怕羊的時候——楊浦區政府雇佣的惡狼於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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