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規定,如果您每週工作超過40個小時,應獲得基本工資1.5倍的加班費。您是否沒有得到所有應該得的工資?僱主強迫收取小費的僱員與管理者或其他不收取小費的僱員(如廚師,經理,老闆,辦公室職員)分享小費所得也是違反法律的。
●問:我是否可以對未付的加班費和/或未付的最低工資標準要求索賠?
答:確定你的僱主是否欠你的加班費和/或最低工資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需要仔細審查你的具體情況和基於這些事實的適用法律。
大多數僱員要麼是按小時支付工資,要麼是按固定工資。除極個別情況外,按小時的僱員有權對於每週40小時以內的工作時數要求至少按最低工資標準給付,對於每週超過40小時的工作時數按加班費(一倍半的小時薪酬)給付。
同樣,有固定工資的僱員也有權要求對於每個工作小時按最低工資標準給付。根據不同的情況,他們也可要求獲得加班費。按固定工資不會自動免除僱員對 FLSA(公平勞動標準法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的適用。其實是僱員的實際工作性質決定了該僱員是否有權要求加班費,而不是看該僱員是否按固定工資或其職位。
因此,對於那些工作性質不能被認為是「專業」、「行政」或「管理」的按固定工資的僱員,即便他們的僱主為了逃避FLSA的加班費要求而將他們錯誤的歸類,仍可有權獲得加班費。
●問:如果我沒有記錄記載我的工作時數,我該如何證明我加了班?
答:FLSA要求僱主對於僱員的工作時數保持認真記錄。如果僱主沒有保持必要的記錄,僱員有權在基於誠實、合理和現實的對他或她的工作時間進行估計的情況下獲得賠償。只要僱員的說法是合理的,僱員對於工作時間的估計將被視為是準確的。
●問:我的案子有可能不去法庭而得到解決嗎?
答:FLSA嚴格的記錄要求往往給與僱主很少的迴旋餘地,並使得問題的解決成為可能。但是,有時候新的或複雜的法律問題需要訴訟的方式才能解決。
●問:提出索賠要花我多少錢?
答:如果我們輸了的話 - 免費。如果我們確實為您贏得了賠償,我們的律師費要麼將由違反了法律的僱主給付,要麼將從您的賠償金中抽取一定的比例。
●問:我有可能贏多少?
答:按照聯邦法律,如果您的僱主非法的未能支付您加班費,您有權要求索賠,其中包括工資、違約賠償金(兩倍拖欠的工資額)、律師費和其它費用。按照聯邦法律,你有權起訴僱主對於未付工資給予賠償的期限是兩年。如果是故意違規,您可
以要求索賠多達三年前的未付工資。
根據紐約法律,您可能會收回多達6年的拖欠工資,以及律師費和其它費用。如果僱主故意違法,您可以獲得額外的25%作為違約賠償金。
根據聯邦和紐約州法律,如果您有資格要求加班費,對於每週40 小時以外的每個工作小時,您的僱主必須支付您正常工資的1.5倍。一般來說,工資標準不能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
●問:如果我提出對未付加班費或最低工資索賠,我的僱主會不會解雇我?
答:如果僱主對於索賠未付加班費或最低工資採取任何報復行動,這將是非常不明智的。這是因為FLSA對於要求索賠的僱員提供了強大的保護。
如果您的僱主報復或因為您根據FLSA索賠而歧視您,您的僱主將受到罰款甚至刑事起訴。另一方面,您將有權獲得「法律上或公平的救濟,包括但不限於就業、復職、晉升和被支付工資損失和額外的同等數額」附加律師費和訴訟費用。在適當情況下,懲罰性賠償也可適用。「反報復」案件既適用於個人僱主,又可用於機構僱主。
FLSA所提供的對僱主報復的保護不只限於針對解雇。由於一個FLSA索賠而導致的僱主對您的行為的任何改變,都可能歸結為「報復」。法院曾經對僱主的以下行為定義為「報復」:減少崗位職責、分配給不受歡迎的工作或輪班時間、對於僱員過去的違紀行為嚴厲懲戒、拒絕給予「正常」的提薪、解雇親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