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調查與問責名單備受矚目,啟幕在即的刑事審判或不涉及經濟問題;而在央視「財務特區」的深處,已有利益關聯富豪現身
前言
又是農曆元宵,又見煙花爛漫。
去年此夜,位處北京CBD核心區的中央電視臺新臺址園區(下稱央視新址),因燃放煙花引發北配樓起火。持續近六個小時的火災,造成北配樓面目全非,一死八傷(參見《財經》2009年第4期「追問央視新址大火」)。
不久,21名火災事故責任人相繼被查;同年5月,61歲的時任中央電視臺臺長趙化勇(副部級)因此引咎去職——已超齡任職的他,原計畫在當年國慶央視喬遷新址後離休。
央視大火週年祭第二天,2010年2月10日,新華社援引國務院批復的央視大火調查處理結果稱,這是一起典型的責任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383萬元,共有71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追究,央視新址辦被罰款300萬元。
問責名單,包括原央視副總工程師、新址辦主任徐威在內的44人,被移交法辦;另有27人受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已卸任的趙化勇被處以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央視副臺長李曉明則被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趙、李曾分別擔任央視新址建設工程業主委員會主任和常務副主任。
適逢虎年新春,上述調查通報引起民眾對真相的進一步關注。
一年前的元宵大火,給這家中國最大的電視機構帶來意外劫難,數千「公民記者」獲得競相演練的機會。一年間,相關內幕雲遮霧罩,著火大樓存廢懸疑。公之於眾的530餘字事故處理結果,對火災發生的詳盡原因、相關人員對應的責任、失火大樓安全評估等未予詳述。隨著調查深入,更全面的信息應適時公開。
目前,失火大樓已啟動修復程序以便重新使用。《財經》記者近期兩次進入失火大樓,目睹一片沉寂景象。失火大樓的修復成本與技術難度,並不樂觀。
據新華社報導,刑事審判已於春節之後啟幕,包括徐威在內的首批21名責任人,已被公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而在事故中負有監管責任的北京市建委、市質監局等五名官員,或將於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受審。迄今為止,他們分別被控一宗罪,前者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後者或以玩忽職守罪被訴。
這意味著,民眾關注的央視新址工程經濟問題,或在央視大火案的刑事審判中暫被擱置。而《財經》記者歷時一年調查,逐步發現暗通款曲的利益關聯通道有多個線條指向一位富豪。在被調查組認定的16383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面前,圍繞這條通道展開的利益糾纏不應被遺漏。
上篇:公訴央視大火案
黑色的北配樓如同一個火箭發射塔,在歷經火煉後,通體不見原來神采。
它矗立於北京東三環主路東側,CBD腹地。它所在的央視新址園區於2005年4月開工,總建築面積59.95萬平方米,由西南側的CCTV主樓、西北側的電視文化中心(北配樓)、東北角的能源服務中心組成。
與主樓比肩而立的北配樓,失火之前像一個時尚女郎,腰繫「長裙」——底部裙樓由傘狀頂棚拼結,自西往東分別排列著錄音棚、劇場、影院和展覽四大功能區;外披「風衣」——通體玻璃幕牆將主樓與底部的四功能區裹成一個整體。
相隔一年零一天,有關北配樓大火處理結果趕在虎年春節前四天公布。
2月10日,由八部委完成的調查報告得到國務院批復,認定央視大火為特別重大安全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過火、過煙面積21333平方米,這佔到北配樓建築面積的三分之一。
失火大樓的損失與存廢,是災情認定和責任追究的關鍵,前後一年的調查,至此水落石出。
元宵夜失火記
目前的主樓與北配樓,對外仍處於封鎖狀態。去年火災發生當月,北配樓臨街立起三個大型的金屬支架,這是用於遮擋的廣告牌。越過高牆,可見一隊隊巡邏的保安。進入主樓的地面六層,還被擋板緊緊圍裹。
根據檢方的公訴以及本刊調查,央視新址大火的發生過程已然清晰。
2009年2月9日,元宵佳節,央視新址辦員工收到會餐簡訊,並稱「晚上8點進行焰火表演」。據國務院通報,時任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未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在央視新址施工區內燃放煙花系其「擅自決定」。
當日,北京大新恆太傳媒公司總經理沙鵬受徐威委託聯繫煙花事宜,與清華同方政務系統科技公司副總經理李小華、瀏陽市三湘煙花製造公司(下稱三湘公司)股東劉發國等共同決定,由三湘公司提供916枚禮花彈、80個組合禮花、516個單發花束及19組架子煙花等。
煙花的押運者,系瀏陽三和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智勇及其員工,經河北永清縣供銷社經理劉桂蘭提供的轉運倉庫,再由宋哲元等三人運抵進京。
元宵節當晚,央視新址辦實際到場200多人,會餐第一項是包餃子比賽,門票每張19.9元,多數人是衝著號稱耗資100萬元的焰火表演而來。
是夜8時許會餐結束,上述人員彙集在主樓、北配樓之間的空地看煙花。酷愛放煙花的徐威沒有親自點燃巨型花炮,而是將燃放人員為他準備的火炬形點火器交給新址辦副主任王世榮,由王世榮點燃煙花。一旁有四臺攝像機跟蹤拍攝燃放過程。
隨後,禮花煙火落至北配樓頂部,引燃屋頂的可燃材料並導致火災。《財經》記者當夜在現場看到,北配樓北面、西面大火熊熊,黑煙騰起,一度遮住了當空滿月。毗鄰央視新址的600餘戶居民被緊急疏散,分散於十多家賓館過夜。一起公共事件由此舉國矚目。
當晚大火未滅,作為主要責任人的徐威即在現場被帶走。2月12日,徐威等12人因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此後被調查的人數陸續攀升,一度增至23人。
徐威供職央視近20年,長期擔任技術人員,2000年12月起任技術管理辦主任。一個上百億元的建設工程為何讓一名技術負責人牽頭?被披露的背景之一是,徐威與其大學校友、央視副臺長李曉明關係密切。李曉明在此輪問責中被撤銷黨政職務,但截至2月26日,他還列於央視網介紹臺領導的名單中。
因盲從上級指令,央視還有多人被查。其中,新址辦綜合業務處副處長鄧炯慧受徐威指派,負責元宵活動的籌辦;北京央視國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保主管戴劍霄受鄧炯慧指令,落實活動當晚的防火;新址辦工程處副處長胡德斌奉命通知承建方協助燃放;新址辦技術處副處長耿曉衛參與確定燃放地點等。
央視國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高宏,雖未具體參與籌備和燃放過程,但身為新址辦下設的安全生產監督組組長,因未對燃放煙花一事加以阻止,也被列為危險物品肇事犯罪嫌疑人。
作為施工方的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下稱中建公司)和北京城建集團員工,在接到央視新址辦通知後安排了相應的消防與保安。其中承建主樓的中建公司人員,提供了架子管,協助安裝燃放架,當晚煙花運輸進入現場系從中建公司負責的A標段大門進入。案發後,兩建築公司多名管理者被查。
據《財經》記者瞭解,央視大火案由兩級檢察院偵查,其中火災事故肇事偵查為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瀆職偵查由朝陽區檢察院反瀆職偵查局負責。
火災肇事案首批被訴的21人中,央視員工佔7人。徐威的代理律師高子程告訴《財經》記者,據其所知,目前針對徐威的指控不涉及經濟問題。此次21人均被控危險物品肇事罪,《刑法》規定觸犯該罪最高量刑可為七年。
此前,該案經2009年10月、12月兩度退回補充偵查後,檢方仍提出退偵。不過,這被認為是大火起因與損失未有定論,不利於公訴與量刑。故而,過去一年裡,政法機關與公眾均在等待調查組的報告。
工程質量之禍
在肇事失火之後,央視新址工程的質量隱患亦被認為是大火蔓延的「幫凶」。據國務院通報,央視大火發生四大原因之一,包括「有關施工單位大量使用不合格保溫板」。
來自朝陽區檢察院的消息稱,有關瀆職犯罪的偵查已經結束,檢方將向法院提起訴訟。包括北京市建委、北京質監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等五名監管官員,在央視新址裝修工程監管中涉嫌瀆職,導致北配樓幕牆選取的裝修材料防火標準低於國家標準的B級,而是不達標的C級。
幕牆防火材料的不達標,是導致央視大火發生、短時間內蔓延全樓的因素之一。
火災後第四天,央視內部會議發布的調查結論稱,大樓保溫層材料燃燒後過火極快,瞬間從北配樓頂部蔓延到整個大樓,通報稱這次火災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建築物過火燃燒最快的一例。
防火材料分阻燃、絕燃、不燃等標準,比如,阻燃材料以一定的阻燃時間為標準,阻燃時間不達標即為不合格。北配樓的外牆與屋頂形成連續的折線面,系不易著火的金屬幕牆。
曾參與此樓設計的建築師介紹,大火之所以從頂樓迅速蔓延整個大樓,一方面跟大樓的鋼結構在失火後傳熱,導致多個樓層著火有關;另一方面跟幕牆和內部裝修防火材料的阻燃不達標有重要關係。幕牆內層的保溫材料成為「幫凶」——通過其傳熱傳火,大火在金屬幕牆內側形成豎向火勢延伸的通道。
負責北配樓幕牆裝修的廣東省中山盛興幕牆有限公司(下稱中山盛興),此次正在被查之列。
2009年11月,中山盛興包括副總經理在內的15名員工及大樓外牆裝修施工人員被逮捕,涉嫌罪名為工程重大事故罪,即在施工中有「以次充好」及把關不嚴等行為。大火發生第三天,中山盛興副總經理馮國敏向《財經》記者證實,該公司正在配合辦案部門調查。
按常理推測,防火材料不達標一是疏於管理,二是節省成本。但《財經》記者獲知,央視新址幕牆裝修花費巨資,材料價格並不便宜。據統計,央視新址工程的建設安裝資金總投入已超過剛剛竣工的世界最高建築、高達88層828米的迪拜塔(造價為15億美元,約合102億元人民幣)。
今年2月20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宣判的中山盛興工程款糾紛案,撕開造價的冰山一角。作為北配樓幕牆施工方的中山盛興,在2007年1月18日將北配樓防水板設計、供應及安裝分包工程分包給了上海精銳金屬建築系統有限公司(下稱上海精銳)。
《財經》記者查閱的相關材料顯示,上海精銳系央視與中山盛興通過招標選擇的分包單位,合同中標價555萬元,但上海精銳只能按另一份「陰陽合同」實際獲得約378萬元,另外177萬餘元去向不明。
殘樓修復之憂
一年來,失火大樓的現場狀況鮮為人知。《財經》記者兩次進入北配樓,實地察看火災狀況並拍片取樣,邀請多名建築專家詳加解讀。
北配樓地下兩層,地上主樓30層(其中26層分A、B、C三層)。就整體而言,地下2層停車場及1層至5層的裙樓,沒有明顯過火痕跡。上樓的電梯尚好,但步梯從1層至30層均被燒黑,狹長的通道已經安裝臨時照明設備。
北配樓主樓為五星級酒店,結構分南北兩翼(即南北酒店)。兩者之間在東側由剪力牆筒體連成一體,形成「連續中庭」(建築空間處理手法,即在建築內部實現上下貫通以改善採光、通透效果),西側設巨型交叉支撐。
一路上樓,可見部分樓層因過火而存在漏水現象,滲水在冬天結成冰柱。
5層至26層為酒店,除北側客房基本倖免,東、南側的客房火毀嚴重,內部裝飾與施工設備多被大火吞沒。其中15層南角一間客房,隔牆被燒得只剩鋼筋,衛浴高溫搪瓷和不鏽鋼設施已變形,一些鋼結構熔化後凝固成流狀。
自15層往上,過火面積及焚燒程度愈發嚴重,牆面因大火燒過而外殼脫落,一些地方被燒掉牆體,鋼筋熔斷。
從26層俯視大火焚燒後的中庭,一片蕭條,玻璃幕牆多破損燻黑,鋼結構多處熔斷將墜。借西面幕牆透光,可見10層至20層的酒店迴廊焚燬嚴重,不少地方已被大火燒穿裝飾材料和牆體,只剩鋼筋結構。
27層的空中餐廳,內部隔牆幾乎被焚盡,僅剩一些主體鋼結構;南面的雙層鋼化隔熱玻璃融化。在這些樓層中,主體結構和承重牆上能看到取樣進行壓力測試留下的鑽孔。
28層至29層為設備層,過火拼不嚴重。站在頂樓平台上,頂棚大部分地方被燒燬,部分鋼筋斷裂下沉,不少鋼筋熔化變形,斷裂的金屬在風聲中「哐哐噹噹」。據介紹,這是最早的著火點,置身其中如處殘破的空中樓閣。
火災後第四天,2009年2月13日,央視召開內部會議通報稱,北配樓具有表皮過火的特點。初步判斷,大樓主體結構沒有受到嚴重影響,挂幕牆的金屬網架整體也基本完好,鋼筋混凝土結構沒有受到損傷,承載屋頂的桁架沒有發生明顯變形,但個別部位需要修補。
通報稱,專家建議採取剝除「外衣」局部修復的方式維修該樓,估計年內能修復完成。
但央視通報的勘察結論並未獲得建設、消防、安監等部門的進一步認同。一年已過,北配樓亦未如央視通報所說修復完畢。
2009年7月17日,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在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稱,央視北配樓「完全拆掉的可能性不大」。五個月後,黃毅再次證實過火大樓將修復使用。
據介紹,北配樓「過火」面(斜面屋頂)將拆除50%以上的鋼結構,內部裝修會拆除一部分、保留一部分,但大樓具體修復方案未見通報。
多名建築專家查閱實拍照片後告訴《財經》記者,修復的難點在於「外衣」——即幕牆及其聯結混凝土的金屬網架。一旦拆除,新的金屬網架與混凝土的聯結點是焊接還是重新打孔?其安全性有待嚴格論證。
一名受央視邀請到現場勘察的建築專家表示,六個小時的高溫燃燒後,建築的安全隱患很大。作為全球矚目的中國標誌性建築,加之處於華北地震帶和北京中央商務區,未來修復過程中不容許再發生任何意外。
直接損失:從9500萬至1.6億元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29條: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央視大火的事故調查費時較長,調查結論公布時間突破《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上限。
儘管責任人在火災發生後被控制,但針對央視火災的調查,相關部門和專業機構低調而謹慎。民眾則通過網路等方式對大火真相追蹤關注,2009年全國「兩會」期間,部分代表委員對央視大火的追問,亦引人注目。
火災兩個月後,2009年4月初,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決定,由監察部、安監總局、審計署、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廣電總局等八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駐央視,對事故展開調查。
2009年7月17日,黃毅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失火大樓的檢測和事故調查已做完,但「有些部門還有不同看法,目前正在研究」。黃毅表示,調查結論將會在近期公布,「不會超過下個月」,亦即2009年8月。
同年12月19日,黃毅再次對媒體表示調查報告已經完成,等批復後將於近期公布,最終公布則是兩個多月後。
央視作為當事方,在2009年3月曾遞交火災損失報告,單方面認定新址大火損失約9500萬元,其中還包括檢測費用約500萬左右。不過,消防部門率先否決了該報告,並要求央視提供進一步的詳細合同和發票。
據熟知情況的央視員工介紹,北配樓2008年底的資產核定為30億元。大樓著火燃燒六個小時,損失如何評估,恐需細究,調查費時較長,或與此有關。
根據有關安全事故分級的規定,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構成特別重大事故。這成為認定央視大火性質及問責的關鍵。
作為主管領導的趙化勇,在離休十個月後被降為局級。
来源:看中國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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