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1-28 13:40:29作者:苦膽
誰不知曉,當今中國的官僚,極盡驕奢淫逸之能事。這一筆筆花銷,大多源於公款,即使沒法用公費開支,也自有人為其打點。故而他們與一個「包」字結下 了不解之緣:包裝、包機、包車、包房、包廂、包席、包二奶……甚至依仗自己的權勢包攬訴訟、包打天下。小到一屋,大至江湖,可謂無所不包。然而,當本人駭 然聞悉有個局長居然於元月下旬包下了太平間的時候,我意識到「包」字已與「屍」俱進,這稱得上是官員之「包」的升級版了——
山東省菏澤市惠慈醫院的太平間裡,一夜之間出現了一道牆,把該市商務局長胡欽昌的老爹與另一位逝去的王老太太隔開,並將王老太太封閉在太平間裡面。 這天是發送王老太太的日子,其家屬去醫院接老太太的遺體準備火化,可局長大人不准許,並說:「沒得商量,這太平間我包了,等我爹出殯後再說。」王氏家屬苦 苦哀求無用,醫院領導給胡欽昌的老爹鞠躬,也未奏效,胡大局長就是不同意王家出喪。胡欽昌帶來的人還對王家動手,把老太太的七十三歲的弟弟打得骨折……
天哪!人在陽間不得安生,去陰間也不讓你走好,這叫什麼「和諧社會」?婚喪乃是人生的兩件大事,你胡家要出殯,憑什麼阻礙王家送葬?這不是「死」不 講理嗎?都已上黃泉路了,還搶什麼跑道?胡家老爹是無辜的,可惡的是那個依仗權勢胡作非為的胡局長。無端把人家死者遺體用一道牆封鎖在太平間的裡面,這不僅侵犯了活人的人權——送終和祭奠的權利,也是對死者的侵犯和凌辱——犯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的「侮辱屍體罪」。如此飛揚跋扈、蠻橫霸 道、醜陋無恥的罪戾,難道不應該繩之以法麼?
照理,醫院太平間只是停放屍體的地方,一個臨時的過渡性的「住所」,馬上就要各奔東西,進入各自的小盒子了,有必要設「套間」嗎?不拘是達官貴人, 還是升斗小民,在這裡理應平等,一視同仁。可社會現實並不是這樣,偏偏有官員在這裡分等級,耍威風。是這個吃人的主民制度(不是民主制度,是主民制度), 縱容了這批官吏的惡性和囂張氣焰。
俗話說:為官一任,造福一方。你能指望黨國政府的各地官僚為活著的當地百姓做點善事嗎?他們連死人都要壓迫一下,不通人性至此,其餘的也就不難推見了。
太平間不太平,中國社會不太平,中華民族不太平,導致這一切的禍根,正是產生胡局長們的這個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