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1-07 12:28:40作者:
繼發布長達50萬言"中國反腐敗報告"後,中國律師王榮利又發布"2009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指去年"落馬"總經理人均貪污受賄達人民幣3100多萬,挪用公款1億4000萬。
王榮利在西北政法大學演講中首次披露他研究撰寫的"2009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據華商報報導,他所蒐集、引用的所有案例中、數據全都來源於官方媒體的公開報導。
這份犯罪報告列舉2009年近百例涉嫌刑事犯罪,或與刑事犯罪有關企業家相關資料。
他發現,不管是國企還是民營,這些涉案企業家大都曾得到過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榮譽。在36名涉案國企企業家中,有曾任中央候補委員的陳同海、曾任中紀委委員的康日新、曾任全國人大代表的李經緯、張家嶺、陳鵬飛、曾任全國政協委員的張春江。
王榮利併發現,在已確定犯罪罪名的34名涉案國企企業家中,涉嫌受賄罪有28名,涉嫌貪污罪有16名,涉嫌挪用公款罪有8名,涉嫌其他犯罪罪名有8人。
而涉案金額更令人觸目驚心,查明犯罪涉案金額累計達34億多元,人均涉案金額高達1億多元。
其中涉及貪污、受賄的國企企業家30人共貪污、受賄9億3000多萬元,人均貪污、受賄3109萬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國企企業家九人累計挪用公款近13億元,人均挪用公款1億4376萬元;張家嶺、王先龍、王洪生3人分別給造成8億多、1億多、3億多的巨大經濟損失,合計造成經濟損失高達12億9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