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這個標準的出臺呢?很簡單,商人是靠出臺產品盈利的,政府是靠出臺政策盈利的,有了這個標準以後,大部分的電瓶車將要被劃為輕便摩托車或者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這個詞彙真新鮮),無論在牌照和稅費上都將大大增加。我不是特別理解,相關部門如果是以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為幌子的話,那麼這一部分超過標準的車,繳納了更高的費用以後,難道變得更安全了一點嗎?難道除了信春哥能不死以外,多交稅也能不死嗎?
這次的改革上,我們可以看出相關部門必殺的決心。因為相關部門知道,通過技術手段,狡猾的刁民可以將本來是40公里極速的電瓶車在檢驗時限速到20公里甚至15公里的國家標準,這一來相關部門鈔票就收不到了,怎麼辦呢?於是就又出臺了40公斤的標準,因為跑的比較快的電瓶車難免重量就重,這下你就沒轍了。我建議勞苦人民如果電瓶車的確超標了,等標準實行以後,在檢驗時將佔據重量大頭的電瓶,輪胎輪圈等拆除,告訴他們,因為信政府,信國家,這人一有信仰,不光不死,而且這電瓶車連沒電沒軲轆也能開。
任何的交通都是要付出代價的,政府以安全的名義限制了摩托車很多時間。在其他國家,畢業以後年輕小夥子創業的階段,一臺摩托車是陪伴他青春的記憶,對於很多不那麼富裕的家庭,摩托車是出行必須的交通工具,你不能要求每個人必須要去坐公共交通。後來這些原本騎摩托車的人,一部分人選擇了地鐵和公交,一部分人買了小車,一部分人買了電瓶車。選擇地鐵和公交的,最近票價都漲了,選擇了小汽車的,油價也漲了,在某些奇特的城市還要收牌照費用和道路使用費,但是選擇了電瓶車的那些人,也就是這批人中最弱勢的那些人,相關部門一直沒有能夠從他們身上撈到油水,好不容易電價漲了吧,這錢還不歸自己。於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體現了出來,當年從摩托車上趕下來的那一批人,都要賺到你。
那麼電動車安全麼?不安全。因為電動車無聲無息,而且剎車性能差,很多電瓶車能開到甚至超過50的速度。但是電動車駕駛員撞死人的事情很少見,更多的是電動車駕駛員被別人撞死。實施新標準以後,對於他們依然被別人撞死似乎沒有什麼幫助。電動車的標準很簡單,應該是牌照登記等手續徹底免費,限制速度不能超過35到40,必須使用碟剎,使用頭盔。尤其是必須使用碟剎。我看過市面上很多電瓶車,我看到的大部分能超過50的超級電瓶車,其實所配套的剎車系統和能開到50的輕便摩托車是一樣的,都已經主動配備碟剎,這讓我很欣慰。這說明這些廠家雖然技術活不見得好到哪裡去,基本的良心還是要比一些相關部門要好的,就是你多交錢,服務和配套也會相對應的提升。但電瓶車超過50還是有點危險的,因為輪胎配置比較差,悄然無息,這個速度就可能對行人造成比較大的傷害。
我有一個鄰居,在上海金山石化的某個工廠上班,每天回家要坐公交車25公里回到亭林家中。但是他的公司經常加班,加班了以後他就沒有車回家了。他的月薪是1600元,在周圍很多的工廠裡,這已經算不錯的。周圍的房價都是1萬元。他想買一個摩托車,看中了一臺4000多的,要去買。我說我這裡有一臺一模一樣的小摩托車,我開了大概100公里,我1000多元賣給你。(請要提問你為什麼不直接送給他的朋友多動動腦筋)一週後,朋友說,我不要你的那臺了,雖然便宜,但是還要上牌照的錢,最主要是油錢很高,我一個月要加掉快四五百塊錢油了,我承擔不起。你看我的電瓶車,也能開到50。
如果實行了標準以後,我這位朋友的命運就很叵測了,他的選擇有兩種,一種是交一筆錢,還是開著它的"電動摩托車",半個小時多到家,如果運氣好,可以活到老,另外一種是換一個國家標準的,但每天回家需要開兩個小時左右,無論冬雨還是盛夏,而且他的電量還有相當的可能是開不回家的。
電瓶車是這個城市裡倒數第二弱勢的人群使用的交通工具,他們往往是疲於奔命的人,你不能讓他們以70碼的速度去送命,你也不能讓他們以15碼的速度去奔命。無論如何,我認為相關部門不能再多收他們一分錢了。有些人可以吃鮑魚,但不能因為看見吃咸菜的人吃太多咸菜而制定一個標準,說你每天必須吃規定量的咸菜,否則太咸了有害身體健康,但解決的辦法又不是給人家肉吃,而是將人家已經多吃的或者即將多吃的咸菜按照肉來收費。你以為人家那麼樂意吃咸菜嗎,你吃一個試試。當然,可能你偶然吃咸菜還覺得挺好吃,就像XX省省長偶然在機動車道裡騎自行車上班一次感覺很不錯一樣。傻×你就天天吃。